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嵩明县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嵩明县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嵩政办通〔2018〕3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县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昆明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昆政办文〔2018〕16号)相关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嵩明县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秀江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友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艾发伟 副县长
成 员:周俊峰 县政府办主任
张 文 县扶贫办主任
杨 磊 县发改局局长
李建平 县经贸局局长
苏志斌 县财政局局长
秦金华 县人社局局长
唐 海 县国土局局长
王怀良 县环保局局长
孙开荣 县交运局局长
李俊森 县水务局局长
李培丽 县卫计局局长
陈丽蓉 县文广局局长
孔令林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永强 县税务局局长
吴志军 县科信局局长
湛启岗 县农林局副局长
李永泉 县金融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林局主要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县农林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分管领导兼任;县农林局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 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研究制定产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全市打造“绿色食品牌”考核评价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督促、检查、反馈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调度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1次会议,听取各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梳理产业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联席会议每周召开1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有关副组长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分管部门工作。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科级领导干部为工作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四)建立考核奖惩制度。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县委县政府目督办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和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