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畜牧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嵩财绩[2018]5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绩效绩效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嵩明县畜牧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年初在职人员26人,退休人员22人,遗嘱2人。年末在职人员27人,退休人员22人,遗嘱2人,增加原因是调入事业人员1人,
车辆情况:年初有车辆5辆,年末有3辆,报废减少2辆。
(一)部门职能。
1、 嵩明县畜牧兽医局是嵩明县农林局下属挂牌事业单位,其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畜牧业及动物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县畜牧业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治、检疫监督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行业发展的重大措施及推广项目;负责组织全县畜禽品种、畜牧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负责全县畜牧科技推广和科技示范;负责全县畜禽商品基地建设及产业化发展工作。
2、 拟定全县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计划,承办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和管理动物防疫、检疫及防疫监督工作;负责全县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和饲料产品标准的审批上报和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工作。其主要下设嵩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嵩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嵩明县畜牧技术推广站三个站所。主抓全县畜牧科技推广,动物疫病防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圆满完成年度畜牧业生产指标,畜牧业生产总值、畜禽存栏率、出栏率、畜禽良种覆盖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均完成指标任务,上级安排的各项畜牧科技推广工作目标任务,动物疫病防控取得优异成绩,畜禽免疫密度、监测指标均达到上级要求标准,没有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饲料兽药安全、畜禽肉食品、生鲜奶品质均符合行业要求指标,确保了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及肉食品质量安全。
畜牧业生产工作方面:
1、 畜牧业生产平稳增长,畜牧业产值、畜禽存栏率、出栏率完成目标任务的100%,达到绩效目标考核指标。
2017年畜牧业产值达8.002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6.69%。大牲畜存栏3.67万头(其中牛存栏2.76万头),生猪存栏15.29万头,羊存栏3.07万只,家禽存栏95.877万羽。
肉牛出栏1.79万头,完成目标任务的105.58%;肥猪出栏30.1万头,完成目标任务的100.31%;肉羊出栏2.4万只,完成目标任务的119.94%;肉禽出栏143.56万羽,完成目标任务的102.54%;肉类总产3.5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0.1%(其中猪肉产量2.9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0.11%);禽蛋产量5087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1.74%;牛奶产量17516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3.03%。
2、 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格局基本建成,畜禽良种覆盖率、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上级考核标准。
1)引进、培育和壮大昆明广旭宇畜牧有限公司、嵩明兴瑞合奶牛养殖有限公司、云南祥瑞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省、市龙头企业,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山地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猪、牛、羊、肉禽的出栏率分别达到185.5%、62.6%、80.9%、134.6%。
2)深入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畜禽养殖,目前共建成规模养殖场(户)106个,其中:生猪年存栏200头以上28个,母猪存栏50头以上8个,肉鸡年存栏5000羽以上11个,蛋鸡存栏5000羽以上7户;奶牛存栏200头以上11户,肉牛存栏50头以上9个,肉羊存栏200只以上18个,蛋鸭存栏5000只以上13个,鹌鹑存栏5000只以上1个。全县规模化养殖比重不断提高,其中:生猪达48%、奶牛100%、肉禽74%、蛋禽80%、肉羊40%。
畜牧科技推广工作方面
畜牧科技推广稳步推进,2017年全面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厩舍改造、冻精改良、优质人工牧草种植、青贮氨化、全日粮混合饲喂等综合配套技术培训任务。
1. 大力实施畜禽良种工程。目前,全县已建成肉牛冻精改良点16个(其中肉牛7个,奶牛9个),生猪人工授精供精站4个。截止12月,已完成肉牛冻精改良2100头,受胎1858头,受胎率88.5%,已出生牛犊1300头;完成奶牛冻精改良5732头,受胎4814头,受胎率84%,出生牛犊3919头,占计划任务9500头的65%;举办猪人工授精技术培训班5期次,培训技术人员500余人,完成猪良种供精19395瓶,占计划任务48000瓶的40.4%。通过良种项目的实施,使生猪、禽、牛、羊的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95%、95%、90%和88%。
2. 实施2017年草地畜牧业生产发展项目。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绩效目标的通知》(云财农〔2017〕29号)通知精神,嵩明县2017年根据实际情况建设肉牛、肉羊草食畜牧业生产基地。新建或扩建棚圈1500平米,在生产基地中重点推广舍饲圈养、冻精改良、优质人工牧草种植、青贮氨化、全日粮混合饲喂等综合配套技术培训100人次。经过项目投标遴选,在杨林镇、嵩阳镇养殖户中实施,项目总投资37.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5万元,农户自筹22.5万元。目前,项目完成新建或扩建棚圈1500平米,占计划数100%。
3. 推广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便资源化利用工作。按照畜牧业发展规划,为推广生态和清洁养殖,全面推行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户的清洁化和生态化发展,所有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户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实行鲜粪收集外售、尿污分级沉淀。2017年,规模化养猪场生猪月均存栏5.2万头,月均产粪量1720吨,月均粪便资源化利用率82%;规模化养禽场禽类月均存栏26万羽,月均产粪量936吨,月均粪便资源化利用率98%;规模化养牛场牛月均存栏0.762万头,月均产粪量2800吨,月均粪便资源化利用率82%。
4. 做好信息监测报送工作。我县被农业农村部定为生猪定点监测县,被省农业厅定为省级畜产品及饲料集市价格监测定点监测县,承担生猪生产信息监测、报送工作,为行业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的依据。嵩明县生猪定点监测涉及10个村,20户监测户。2017年共上报生猪监测数据信息54批次。
5. 大力加强云岭牛推广工作。今年5月,我县参加了昆明市农业局组织的云岭牛推广工作会议。5月27日,我局及时召开了全县肉牛养殖规模户及冻改工作从业人员参加的全县肉牛改良工作专题工作会,对云岭牛产业发展作了安排布置。会上,各冻精改良点认购了2000计云岭牛冻精。目前,此项工作完成冻精改良500头,推广效果待明年牛犊出生统计。
6. 2017年嵩明县草地资源调查工作。嵩明县位于云南省中部、昆明市东北部,是昆明市辖近郊县,扼滇东北门户。全县天然草原面积67.25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44.06万亩,发放草原权证面积44.06万亩。草地类型以热性草丛类、热性灌草丛类、干性稀树灌草丛类为主。2017年,对与第一次草地资源调查无交集且图斑面积大于等于3.75公顷(56.25亩)的图斑,进行了图斑草地资源型、所有权类别、草地类、承包类型、是否纳入不动产确权登记、是否纳入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内容的调查,并录入草地资源调查系统。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面
疫病防控得到加强,畜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疫苗利用率、疫病死亡率、免疫抗体合格率、动物疫病监测、疫情预警处置物资储备等指标均达到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2017年没有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
1.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完成情况。全面推行“集中免疫、分片包干、整村推进”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模式,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综合防控措施,实现“一个缩短,两个确保,三个减少,四个提高”的防控目标。使动物防疫整村推进率与猪“321”免疫模式推行率均达100%,完成应免尽免数的100%。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动物重大疫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全年(含春、秋两防)完成猪口蹄疫病、猪瘟、猪蓝耳病免疫注射19.12万头,平均免疫密度98.3%;完成牛口蹄疫病免疫注射2.97万头,平均免疫密度97.7%;完成羊口蹄疫病免疫注射8.85万只,平均免疫密度95.2%;完成鸡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注射261.96万羽,平均免疫密度99%;鸭注射92.95万只,平均免疫密度99.8%;鹅注射2.2068万只,平均免疫密度99.4%,均达到了国家对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应免尽免的要求。
2. 动物疫情监测工作完成情况。2017年春防嵩明县共采集猪血清18份,牛血清12份,羊血清24份,鸡血清123份,合格率均为100%;采集鸡喉气管40份,猪脾肺10份,猪血清15份进行病原学监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无阳性样品。2017年秋防采样工作正在进行中。在动物疫情报告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收集全县疫情信息,按照省、市动物疫情报告的要求,认真负责做好疫情上报工作。重大动物疫情和常规疫情如实上报未出现迟报、谎报和瞒报现象。
3. 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情况。2017年8月5日,嵩明县农林局动物疫控中心接到杨林兽医站反映,杨林镇核桃村委会石板沟村民小组部分村民饲养的山羊在全县家畜“布病”监测采样后陆续出现异常死亡。8月10日,市、县动物疫控中心与杨林兽医站人员对发病羊开展临床诊断并对病死羊进行了剖解,初步判断为山羊腐蹄病,根据治疗方案于当日下午采购对症治疗药物进行治疗,10天后山羊病情得到有效控制。据查:该村有羊饲养户18户,存栏山羊359只,至2017年8月20日,发病羊345只16户饲养户,共计死亡羊54只,已深埋无害化处理并留有图片痕迹,共涉及8户羊养殖户,死亡情况已造册登记。
4. 积极开展家畜布鲁氏病监测。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家畜布鲁氏菌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的通知》和昆明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全市家畜布鲁氏菌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要求,嵩明县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嵩明县家畜布鲁氏菌病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实施方案》,按照《方案》中各级职责分工,组织全县各镇(街道办)畜牧兽医负责人及村级动物防疫员、部分村(居)委会干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家畜布鲁氏菌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并做好调查及采样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防护意识,按时按质地完成调查及采样工作。嵩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7年7月11日至23日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完成采样工作,8月9日至11日完成血清样品检测工作。目前嵩明县共计采集羊血清10124份,用虎红平板凝集试验初筛后阳性29份,阳性率0.286%;用试管凝集试验复检确诊阳性23份,阳性率0.227%,可疑样品4份。奶牛血清429份,用虎红平板凝集试验初筛阳性64份,阳性率14.9%;用试管凝集试验复检后确诊阳性63份,阳性率14.68%。
5. 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我县现有库存疫苗情况:猪口蹄疫疫苗1.5万ml,牛三价口蹄疫疫苗0.5万ml,羊二价口蹄疫疫苗0.75万ml,高致病性猪蓝耳苗2.4万头份,禽流感疫苗7万ml,猪瘟疫苗2.2万头份。应急物资有防护服560套,线手套200双,烧碱198件(25公斤/件),碘力克10件(1000毫升/件),口罩3000个,水靴40双,口袋(编织袋)550条,手动喷雾器9个,电动喷雾器7台。
行业管理工作方面
畜牧行政执法全面提升,产地检疫、屠宰检疫、饲料兽药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肉食品、生鲜奶质量安全监管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考核标准。
1. 规范开展检疫监督工作。在产地检疫方面:一是要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全面提升我县的产地检疫率。二是要强化规模化养殖场产地检疫面,重点抓好省、市级猪场的产地检疫。三是要强化责任,认真抓落实。据统计,今年1-8月份产地检疫:动物A证,马286匹,牛279头,禽31500羽;动物B证,马251匹,猪1697头,禽80664羽;产品A证,牛33头,牛皮826396张,合计3031吨,羊皮18600张,合计151吨;产品B证,猪肉5408公斤。在屠宰检疫方面:一是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规程实施屠宰检疫,做好检疫记录。二是加强乡镇屠宰点的检疫监管,完善检疫记录。三是开展屠宰环节的“瘦肉精”检测工作。
2. 全面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1)严格按照昆明市的要求开展了养殖环节的瘦肉精抽检工作,年初制订详细的抽检方案和计划,及时下发给各乡镇,县动监所多次到各乡镇进行专项督查,确保规模养殖场每月抽检覆盖面10%,全年33家生产经营户和38家养殖场19500头生猪开展了“瘦肉精”抽检,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5台次,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抽取生猪尿样1316份(盐酸克伦牧罗检测1316头份,莱克多巴胺检测1316头份,沙丁胺醇1316头份),检测结果均呈阴性;县级动监所生鲜乳监测128头份,配合省、市生鲜乳监测42头份,配合农业农村部生鲜乳监测72头份,累计共监测242头份,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执法车辆21台次,监测各项指标结果合格。(2)把全县35个生猪规模化养猪场纳入监管对象,一是要求必须建立免疫制度,进行国家强制免疫;二是必须建立消毒制度,做到定期消毒;三是必须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签订“无害化处理承诺书”,做到“四不一处理”;四是所有出场生猪产地检疫率必须达到100%。对养殖场的监管实施定员定岗定期制度,继续做好兽用抗菌药物及奶牛用激素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养殖场用药安全监管,加大监督指导、抽检和巡查工作力度,督促养殖者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同时加大对养殖场自配料的检查。全年累计出动执法车辆85台次,出动执法人员256人次,检查养殖场152家,核发动物防疫合格条件50家,发放《云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卫生工作档案》355本。(3)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监管情况。一是在加强宣传及培训的基础上,与县内76个规模化养殖场(户)签订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承诺书”,并明确监管责任人,监管责任人的联系方式和职责在规模养猪场进行上墙张贴。二是加强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官方兽医在现场进行监督并作无害化处理登记,保证做到“四不一处理”,登记表必须经官方兽医签字认可,每两个月上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一次。(4)为保证生鲜乳质量安全,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将全县9家奶牛规模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鲜奶运输车纳入全方位监管,累计出动监督人员62人次,填写生鲜乳专项监管表48份,生鲜乳抽检216头份,结果全部阴性。(5)加强兽药、饲料管理,净化投入品市场。加强对全县饲料生产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对饲料生产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规模、产品种类、配方、原料的来源情况及产品的主要去向。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饲料监管不留死角,保证了我县养殖过程的安全。以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加强兽药、饲料使用管理和残留监控工作。全年累计开展8批次假兽药查处活动,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执法车辆15台次,查处结果无异常。配合市饲料监测所对我县3家养鱼户、9家规模养猪场的饲料进行抽检,共抽检饲料36批次,出动抽检人员12人次,执法车辆4台次,所抽检饲料样品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四)部门管理制度。
嵩明县畜牧局为嵩明县畜牧局下属二级挂牌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制度约束,规范财务运作,加强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嵩明县畜牧局制定完善《嵩明县畜牧局财务报销制度》、《嵩明县畜牧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嵩明县畜牧局关于印发<中共嵩明县农林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制度>(试行)》(嵩农林发〔2017〕25号)、《嵩明县农林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
在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方面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
1、 重视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绩效工作。财务室根据年初财政预算工资批复文件,按照工资科目使用资金,确保依法依规使用财政资金,确保年度财务收支平衡。
2、 实行“统一账户、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报账制管理办法,并依法依规审核和监督。严格经费开支审批手续,所有费用实行主管局长审批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才能报账。数额超过10000元的大额开支需经局党支委集体研究同意。
3、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按照实施方案实施,项目管理情况:
(1)设立了专账,进行专账支付、专账决算,专账管理。
(2)参加建设服务的单位,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签订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支付。
(3)严格资金审批。资金拨付时,由建设服务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和完成进度,报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审核同意后,再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交财会部门支付。
(4)严格资金决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管理人、监理单位人员、施工队人员进行初步核实工程量,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准备、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总体分析,嵩明县畜牧局财务管理分工明确,工作流程实施合理,在执行风险控制方面有良好的约束机制。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7190336元,其中:
基本收入4110336元;项目收入3080000元。基本收入占总收入的57.16%,项目收入占总收入的42.84%。
基本收入4110336元中:人员经费3875106元,公用经费235230元,人员经费3875106元中行政人员经费1765037元,事业人员经费1591495元,养老保险缴费464475元,住房公积金289329元;
2017年预算支出7190336元,其中:基本支出4110336元 ,项目支出3080000元。
基本支出4110336元,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3381598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235230元;
3、 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493508元。
项目支出3080000元,其中:2130803-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754600元(农业保险中央省市级财政资金,企业科代报数,2017实际支出母猪保险财政资金339024元,奶牛保险财政资金20730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化验室设备询价采购138100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2017年增加固定资产152055元,报废固定资产660432元,实际减少固定资产508377元。
二、 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
2017年资金到位7190336元、资金使用7190336元其中:基本支出4110336元,项目支出3080000元;基本支出主要有工资福利支出(地方津补贴),包括在职人员的工作性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2017年改革性补贴、基础绩效及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的2017年(离)退休生活补助、改革性补贴等。项目支出主要有动物疫病防控支出、农业保险支出、畜牧科技推广支出、良种配套支出、行业管理支出等。
三、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县级预算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嵩财绩[2018]5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嵩明县畜牧兽医局与4乡镇签订项目工程建设协议,嵩明县畜牧兽医局技术推广站负责监督执行,认真的调查分析,收集整理资料,编写绩效评价报告,报县财政局核查。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三)、 评价思路和过程
评价思路:
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容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的主要方法是:
认真学习县财政局关于进行绩效评价的文件,掌握文件精神;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全面收集整理有关资料;根据项目完成情况,依据收集整理的有关资料,集中有关人员,进行逐项对照评价,评价结果报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县财政局进行再次评价。
四、 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2017年度的各项工作,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圆满完成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取得可喜的成绩,圆满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的各项指标、预决算信息按时公开、存量资金管理每年清理二次、资产管理按照要求分部门分别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畜牧业生产、农业保险、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牧科技推广、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管理、奶牛两病监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工作顺利开展,实现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取得很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97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97分,(详见附表2、附表3)嵩明县畜牧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财政下拨资金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
五、 具体绩效分析。
1、 预算配置方面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32人,年末实有27人,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人员控制非常好。
2、 预算执行方面
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因出现人员变动追减预算或政策性工资增加追加预算外,2017年内部门预算未进行其他事项的调整,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追加的工资资金在取得财政批复后及时下达;在执行时工资经费按月按科目支出,项目配套资金在取得嵩明县政府批复后按照批复要求执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控制较好。
3、 预算管理方面
我2017年政府预算资金及项目配套经费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手续,预算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对预算实行动态管理,整体预算管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各类专项资金均明确相应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4、 职责履行方面
2017年度我单位预算安排合理资金保障单位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保证嵩明县畜牧部门职工人员地方津补贴基本支出,稳定人员队伍,为嵩明畜牧科技推广、动物疫病防控、行业管理、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六、 主要经验做法
(一)领导重视,制定工作方案。
局领导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纪检组长、财务人员为成员的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照《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嵩财绩[2018]51号)文件精神,提出绩效评价工作总体要求,对评价依据,评价目的,考评对象,方法步骤,工作进度做出具体规定,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将工作落实到具体项目,确保了评价工作组织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多方配合,确保自评质量。
全局上下都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以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指导,按照项目类别、按照科室职责,及时收集有关资料,遇到问题主动、及时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开会研讨分析问题。局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在总结以往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各个项目指标的设置及评分标准进行商讨,针对不同项目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设定指标及评分标准,以便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对2017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认真审核,重点分析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共同努力,保证评价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
嵩明县畜牧兽医局
2018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