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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808-52135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8-20 09:45
名 称: 嵩明县残联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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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残联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08-20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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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嵩明县残联属于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 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2人。

(二)部门职能。

1. 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的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预算管理级次为县级一级单位。有机构数一个,编制人数7人,单位共有职工9人,其中:在职职工9人,退休人员2人。在职在编职工由财政供养,单位职能: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残疾人各项业务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主要职责是:按照上级残联的布署和要求,协助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相关政策,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解困、就业培训、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对外交流等活动。

2. 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它事宜。

三、 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 康复训练效果良好。一是扎实开展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工作,实行残疾儿童和陪护家长“双免费”政策,调查0—6岁脑瘫、听力、智残儿童150余名,接受市残联的筛查,对挑选出的88名符合康复训练的残童陆续进行免费康复训练及辅助器具适配救助。二是组织35名贫困肢体残疾人进行假肢筛查取型工作,通过市残联假肢站专家的精心筛查,对19例符合装配假肢的患者进行了取型,其中大腿假肢10例、小腿假肢9例。

2. 用品用具供应服务方便残疾人生活。为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社会功能,促进残疾人积极参与到社会生活,配发轮椅、拐杖、盲杖等用品用具94件(套)。

3. 居家康复工作成效显著。2017年,嵩明县残联根据残疾人残疾类别,投入39万元分别为肢体残疾人家庭进行坡道改造、安装拉杆扶手等无障碍改造;为听力残疾人家庭安装闪光门铃;为盲人铺设家庭盲道,对影响正常活动的墙角和方柱进行圆角化处理,同时为残疾人免费量身订制适用有效的手指阶梯、吊环和手指分离板等康复器材。全县共86户残疾人家庭进行居家康复环境的改造和康复器材配备等,其中,嵩阳25户、杨林21户、小街镇29户、牛栏镇11户。极大地方便了残疾人生产生活,提高其生活质量。

4. 个性化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对重度残疾出行困难要求办证的人,县残联主动上门为他们服务。2017年,先后到牛栏江、小街、杨林等镇为6名重度残疾人办证,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全年共接待申办残疾人证1200余人次,共办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1000余本。办证数比上年度大幅增加。

5. “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龙头作用显现。一是按照省、市要求,2017年,我县继续实施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共为43名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残疾人子女和残疾学生发放一次性入学补助10.5万元。二是对113名就读高中阶段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1.65万元。几年来,“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的实施,减轻了残疾人子女和残疾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负担,为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有力支持。

6. 特教教育有特色。2017年继续对嵩明县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残疾学生进行助学补助。其中:一般困难家庭在特殊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纳入城镇低保家庭和下岗失业家庭在特殊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对就读特殊学校的25名残疾学生予以6.1万元资助。2011年来,累计资助特教学生151人次,投入资金35.8万元,该项工作作为嵩明县残疾人工作的特色,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关爱,也体现了社会各界对残疾学子的殷切希望。

7. 整合资源,创新残疾人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技能和素质,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2017年县残联积极制定年度计划和培训方案,向镇(街道)分解任务,采取多种措施,以促进就业为目的,创新地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一是云南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在嵩明县嵩明宾馆举办云南省“助盲脱贫”行动-2017按摩学术讲座及心理咨询培训班。来自全省各地40名盲人按摩人员参加了培训。二是组织昆明立兴职业培训学校的老师对30余名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举办了为期15天的残疾人营养师培训,并为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此帮助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开一条创业之路。三是分别在三镇一街道组织种植、养殖、大棚蔬菜种植管理营销、家电维修等实用技术培训,共培训残疾人200人。培训班采用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使学员能懂易学、学用结合。使参训的残疾人熟练掌握了家电维修、蔬菜种植、养殖等实用技术,培训效果非常好,得到镇村干部的支持和肯定,更得到残疾人的拥护。四是举办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为我县残疾人实现就业搭建平台。来自我县三镇一街道120余名残疾人参加了招聘会,通过与企业的双向互动,共有25人达成就业意向。

8. 与福利企业互动集中安置残疾人。县残联与民政部门紧密配合,努力做好福利企业集中安置工作。一是积极创造条件,协助福利企业做大做强。二是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根据福利企业需要,协助企业开展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2017年,全县多家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80余人次。四是安排农家书屋管理员就业14名。

9. 推动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通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全县按比例就业的残疾人139余人,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00余万元。

10. 鼓励扶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县残联通过“公司+基地+农户”、资金贷款、税费减免、场地租赁费用减免、奖励机制等措施扶持残疾人就业。所扶持的大发公司是“公司+基地+农户”成功模式,发展形势喜人,2017年扶持全县已经从事养殖业或有志进行养殖业的24余户贫困残疾农户,带动残疾人增收致富。

11. 加强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加强盲人保健按摩业户的督促检查和服务,组织盲人保健按摩人员进行道德、技术轮训,做好新开业盲人保健按摩业户的资格审查、审批认定、扶持金发放、规范经营等工作,推动盲人保健按摩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提升盲人保健按摩的社会竞争优势,促进盲人就业。全县5家按摩机构进行了规范化建设,提供就业岗位20多个。

12. 精准帮扶挂包帮工作。按照嵩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挂钩村委会——杨林镇云林村委会投入帮扶资金1万元,配合县扶贫办,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全县登记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234户。助残日及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建档立卡户,在云林村委会组织一期实用技术培训,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13. 扶贫慰问活动丰富多样。在节日期间,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想方设法改善困难残疾群众生产生活。一是春节期间,情系农村贫困残疾人,走访慰问4个镇76个村(社区)贫困残疾人家庭320余户,优秀残疾人代表6人、扶残助残先进26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27人,村级残协联络员76人,投入慰问资金12.61万余元。二是与县卫生局、皮防站到小街镇康复村对集中供养的60名麻风病残疾人进行走访慰问,发放了大米、食用油等价值5000余元的慰问品。三是以第二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为契机,慰问残疾儿童,贫困残疾人家庭140户,发放慰问资金42000元。

14. 创业扶持助残疾人脱贫致富。县残联为鼓励残疾人创业,不定期地举办残疾人创业培训,针对创业成功的残疾人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扶持。2017年,对26名自主创业成功的残疾人投入扶持资金13万元,使一批残疾人初步摆脱贫困,迎来致富的曙光。

15. 努力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以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结合残疾人托养工作实际,确定小街镇精神病院和暖阳阳老年人医院为托养机构,2017年共为56名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实施托养服务,投入托养资金16.8万元。

16. 养保、医保确保残疾人无后顾之后。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主动争取所有持证残疾人均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增强残疾人抗疾病风险的能力,降低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一是按照“鼓励参保、适当补贴”的原则,对我县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最低档100元缴费标准进行全额补助。二是及时介入“新农保”试点工作,全县8000余名持证残疾人均参加了新农保,所有持证残疾人完全纳入医保财政代缴范围,极大地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负担,进一步解决了残疾人的养老和就医难题。

17. 残疾人临时救助效益明显。县残联严格遵照坚持“救急救难、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力更生、政府救助、社会互助相结合的原则持续开展残疾人临时救助工作,加强了对残疾人临时困难的救助力度,保障和改善本县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2017年,共为77名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低收入残疾人本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7万元。

18. 切实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切实做好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亮相补贴”)发放工作,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按照《云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执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0元。经个人申请,村(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局审定,符合两项补贴补助对象的残疾人有5802人,其中领取护理补贴的2853人;领取生活补贴的残疾人2949人。两项补贴资金均由县民政局转入残疾人个人农商银行“一卡(折)通”账户。

(四)部门管理制度。

县残联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17年嵩明县残联总收入284万元,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

嵩明县残联2017年度总支出合计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用于人员经费133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

(七)固定资产情况。

2017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1112155元。

二、 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1. 保证质量,稳步推进全年各项工作,及重点工作。

2. 利用全国助残日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提高了残联的影响力。

3. 嵩明县残联让更多的群众知道,是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的部门。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本单位2017年度无项目支出,故无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三、 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一是投入。包括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二是过程。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管理情况;

三是产出。包括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履职效益

(二)评价目的

本次自评的目的是了解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部门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部门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当地经济健康发展。

(三)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主要任务的通知》(昆政发【2016】61号)、《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办【2013】129号)和《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嵩明县全面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嵩政发【2017】42号),部门2017年的年初预算批复文件,部门年的工作任务目标及中长期规划,专项资金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部门财务会计制度,中央、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等。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此次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的评价对象为纳入单位预算、决算管理的全部资金。具体评价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前期准备

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研究2017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由县残联了;理事长为组长、副理事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会计为成员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2017年的资金全面覆盖,全面回头看,对全年的工作进行回顾。

2. 组织实施

根据《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嵩财绩〔2018〕51号)文件要求,县残联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于3月30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一)核实数据。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7年度和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二)查阅资料。查阅2017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三)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四)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五)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四、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1. 评价结果

2017年,县残联非常重视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良好的预算执行效果。同时,单位领导班子尽职尽责,全体干部职工兢兢业业、求真务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一是保证质量,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二是强化有为才有位的思想意识和发展意识,主动开展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扩大工作领域。三是继续开展残疾人志愿者开展服残助残活动。四是服务基层、联系群众,抓实“挂包帮、转走访”精准扶贫工作。

2. 主要绩效

2017年的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并顺利通过考核,各项年初绩效目标基本实现,社会效益有所提高,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基本健全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今后抓好厉行节约源头控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具体绩效分析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

五、 主要经验做法

(一)以构建和谐机关为目标,增添正能量。一年来,通过周一职工例会、党支部会议、开展交心谈心等形式,加强思想教育,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轻松愉快的干事环境。组织开展党支部活动、工会小组活动,增强凝聚力。

(二)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在定岗定责的同时,明确职责,抓好落实,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着力营造讲团结、树正气、守纪律、比工作、抓落实、促和谐的干事氛围和工作格局。

(三)重视队伍建设,确保残疾人事业后继有人。积极参加省市残联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从不同方面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

六、 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核算进一步加强

存在将收入性质的款项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相关支出或部分支出直接从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列支。

(二)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固定资产台账及时与账面资产金额对账,且与实物进行清点, 2017年末资产台账与账面资产金额无差异,固定资产管理继续巩固加强。

七、 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成本收益分析报告

2017年,县残联基本支出管理的各项收入和支出都按预算的目标完成。财政收入有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及残疾人专项经费。三公经费主要是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根据嵩财绩【2017】135号《嵩明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开展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的通知》、嵩财绩【2017】154号《嵩明县财政局关于编报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7年项目预算绩效工作总结如下:

1、 2017年县财政局为残联共计预算了残疾人专项资金60万元,现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全部兑付到残疾人手中。

2、 10万元用于为全县2380名三、四级残疾人购买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市、县两级各承担50%,现已经兑付到残疾人手中。

3、 10万元用于为全县5200名三、四级残疾人购买医疗险费,每人每年180元,市、县两级各承担50%,到2018年2月份才能兑付,资金缺口36万元。

4、 10万元用于为全县181名残疾人学生以及残疾人子女考取高中、大中专,每人每年(1000、2000、3000)元的标准补助,市、县两级各承担50%,现已经兑付到残疾人手中。

5、 10万元用于为全县24名残疾人自主创业,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一次性补助有4000元、5000元15000元不等,市、县两级各承担30%和70%,现已经兑付到残疾人手中。

6、 10万元用于为全县76名残疾人联络员发放工资,补助标准,每人每月225元,市、县两级各承担50%,现已经兑付联络员手中。

7、 10万元用于为全县34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种植和养殖,补助标准,每年一次性补助有6000元,市、县两级各承担50%,现已经兑付残疾人手中。

本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虽然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工资,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医疗、生育、工伤、养老及职业年金等按时准确缴纳,从无拖欠。但是,在绩效管理工作中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惑,有待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升。当前对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平时不注重收集资料建立工作台账,主要由于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尚未密切挂钩。

二是可操作性有待增强。预算支出项目更注重社会效益和长期效益,绩效指标制定和绩效评价有一定难度。

三是成果应用有待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分配或调整的重要依据目前尚未执行到位。


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4月23日


嵩明县残联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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