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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807-09248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7-30 17:00
名 称: 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监督管理,管理局,年度,整体

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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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嵩财绩〔2018〕51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评价人员在查阅、检查预决算报告,核实基本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2017年部门预算与支出的相关数据及资料的基础上,形成如下评价结论。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1. 机构设置情况: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含嵩明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正科级单位,嵩明县安全监管局下属事业单位即嵩明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为副科级单位。现有正科级领导1人、副科级领导4人。内设6个科(室),即:局办公室(县安委办)、非煤矿山科、危化(行业)管理科、法规宣教科、煤矿管理科、职业健康管理科。

2. 编制情况:嵩明县安监局核定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单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 10人,工勤编制人员2人,事业编制7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部门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重要规划,及时掌握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 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

4. 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5. 负责全县伤亡事故的报告和统计工作,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6. 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7. 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煤矿除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除外)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发证工作,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煤矿除外)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8. 对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工作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检查。

9.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10. 研究拟定全县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1. 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嵩明县安全监管局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开展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局面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1.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业务工作。一是全县共检查企业4415家次,排查整改隐患6479条。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6家24人次,立案查处7起,罚款50余万元。二是大力推进“三化两分”工作。建立了“县—镇(街道)—村(居)委会—企业”四级网格化责任体系;216家企业在昆明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综合系统中完成6016条隐患的自查自报,整改5813条,整改率96.63%;全县标准化达标企业131家,2017年17家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455家企业(单位)完成分类分级工作。三是做好煤矿、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和转型升级。煤矿方面:目前我县有煤矿2座,自2014年至今一直进行停产整顿,红石岩煤矿正在进行机械化改造。非煤矿山方面:对全县46座非煤矿山进行整顿关闭,7座改造升级非煤矿山已完成1个。四是突出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特种设备等行业的专项整治,督促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19家工贸企业完成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对257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五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修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各部门、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六是开展净空保护排查、检查工作。组织签订净空保护安全责任书7份,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0余份,全县未发现影响机场净空环境安全的行为和违规情况。七是今年共组织开办10个培训班,送法活动58场次、警示教育10次。受教育人数23000余人次。

2. 圆满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局领导积极投入扶贫工作。先后30余次到挂钩贫困村走访调研帮扶,春节期间前后4次深入贫困户对60余人进行慰问回访,共送去慰问金5100元,拨付扶贫经费50000余元。二是认真起草嵩明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三是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四是做好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复评。五是规范行政审批,纳入行政审批中心审批事项83项。六是向上争取资金553万元、开展“防艾”宣传、全面深化河长制、节水型社会创建、单位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四)部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管理,强化全局干部职工工作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履行好职能职责,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部管理制度》,本制度主要包括工作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文处理制度、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劳动卫生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考勤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内部安全制度、公物管理制度、信访制度、工作信息审批上报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制度、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处置制度、应急值班工作制度、执法服装管理制度、考核制度。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17年,县安全监管局年初财政预算总收入3217075.00元:其中行政运行2167192.0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等基本支出;安全监管监察专项520000.00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08419.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17年县安全监管局预算总支出3217075.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67075.00元,占总支出的82.9%,项目支出5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7.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05支出321464.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50601支出2167192.00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支出功能分类2150605支出520000.00元,主要用于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0201支出208419.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政府采购购买了一批办公设备,价值总额为48000.00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至2017年底,我局国有资产总额1015414.36元。

二、 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2017年我局总目标按照局工作职责、上级单位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年度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本单位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岗位目标职责等文件要求,全面贯彻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有序开展好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安委办有关工作,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2017年,我局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 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2. 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不断查找和整改事故隐患。

3. 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4. 继续推进信息化、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

5. 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三同时”、“标准化”等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

6. 大力抓好规范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

7. 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演练。

8. 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9. 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安全文化水平。

10.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三、 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局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长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要求进行研究和部署,对照评分表,对照各自的工作职能职责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评价目的。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安全生产的稳定。

(三)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省、市、县相关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单位2017年初预算批复文件,年底工作任务目标,资金管理办法等。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2017年嵩明县安全监管局预算整体支出。

四、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 评价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根据我局2017年上述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结合我局2017年安全生产实际工作,我局2017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为99分。

2. 主要绩效。

(二)具体绩效分析。

2017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网格化建设,强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 主要经验做法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局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长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要求进行研究和部署,对照评分表,对照各自的工作职能职责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了基础。

六、 存在的问题

从我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预算收支各指标完成情况看,目前我局在部门整体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七、 改进措施及建议

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经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嵩明县安监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性指标体系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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