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龙玉萍委员:
您在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嵩明县对外开放合作项目基本准入条件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招商职能中要求抓好全县招商引资基础工作和全县对外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设工作;对外发布县级重点内外资招商引资项目工作;跟踪和协调落实全县签约内外资项目的审批注册和开工建设工作;负责已批内外资项目资金到位的促进工作;指导、督促、统计、上报全县年度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工作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
负责协调落实投资相关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保护投资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全县招商引资网络,提供相关投资政策咨询服务;制订和实施会展产业发展政策、服务等。
龙玉萍委员在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嵩明县对外开放合作项目基本准入条件的建议”的提案经县委县政府目督办通知二次交办我局办理。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我县在招商引资工作上,坚持具备以下准入条件:
1.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嵩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定位及布局要求。
2.投资项目采用设备、生产工艺和技术达到或接近国内同行先进水平。
3.项目必须严格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4.项目生产工艺必须达到节约能源、安全生产等方面有关要求。
5.落户三个园区的企业原则上要求达到园区规定的固定资产总投资总额、投资强度、每年每亩实现税收数额标准。
6.投资者有实际用地需求并充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新增工业用地容积率符合要求,建筑面积、绿地率符合相关行业要求。
三、下步工作方向
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今后将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的代办工作,做好跟踪服务等工作,为嵩明跨越式发展做好产业项目引进和服务工作。
感谢你对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王*波1388**25299
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
2018年6月27日
抄送:县委县政府目督办、县人大人事工委
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办公室2018年6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