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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807-09133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7-23 15:15
名 称: 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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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23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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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嵩财绩〔2018〕5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开展了2017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具体的自评报告及自评指标体系表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属行政机构,按相关的职能职责下设1个事业编机构环卫站,内设5个科室,即:局办公室、执法大队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业务科、数字城管指挥服务中心(即数管办)。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机关属行政机关,行政编制6人,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属于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39人,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城区环卫站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10人。

(二)部门职能。

1.局办公室

负责全局对外和对内的协调沟通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行风建设、机关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财务、车辆维护、资产管理等工作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执法大队

执法大队下设3个执法中队,分别为:规划建管房管执法中队、市容绿化执法中队和机动中队。市容绿化中队负责行使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城市绿化方面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执法职能;规划建管房管执法中队负责对违章建筑、小区装修、小区私搭乱建、临街商铺装修乱堆物料、临时占道施工(临时围墙)的查处和审批,同时,对违章建筑进行监督拆除;机动中队负责拟定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机动、应急、大型活动保障计划及行动方案,承担整合到本系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3.政策法规科

对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或重大执法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纠正不当执法行为;负责承办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县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行政行为的上报备案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受理对县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和查处工作;建立城管社会监督评价体系;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县城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负责与上级法制部门的衔接和联系, 与本县城管监督员的联络工作。

4.综合业务科

负责研究制订城市市容发展规划,加强城市市容管理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与应用。负责指导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订环卫设施建设、 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等工作。

5.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负责嵩明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统一监督指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现场信息和处理情况的采集、分类、处理和报送,实施对本县城市管理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负责对各类城市管理信息进行分析、分类、处理、立案、销案;负责组织城市管理信息传递系统、处理系统数据的日常维护管理;负责指挥调度县属相关责任部门和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各镇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对城市管理案件进行处置。

6.环卫站

负责城区140万平方米主街(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代运工作;县城垃圾处理场中转站管护工作;做好城区公厕管理、粪便清运、代运工作;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做好城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大力推动项目建设,圆满完成军令状任务。

(1)2017年公厕建设任务。2017年市下达我县公厕建设任务65座,对照市级任务要求、县政府工作要求,我局积极统筹协调全县公厕建设工作。目前,今年新建及改造提升公厕65座已全部完工并通过县公厕建设领导小组验收,累计完成投资约2700万元。

(2)争创条件、创新模式高效推动嵩明县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通过PPP模式引进安徽海螺集团投资约1.8亿建设嵩明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项目设计日处理垃圾300吨(一期),预计2018年9月投产。目前已通过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环评专家论证会,规划选址、设计方案专家论证会及嵩明县规划委员会。项目征地、场地平整、设备采购已完成,2017年完成投资约14358万元。

(3)向上争取资金完成情况:实际到位资金610万,完成率153%。

2.加大整治力度,不断提高城市市容市貌水平,打造生态宜居嵩明。

(1)狠刹和遏制小区私搭乱建之风。针对违法违规建筑、无序建房查实小区私搭乱建93起。下发停止行为通知书93份,对住宅小区私搭乱建违法行为及农村无序建房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93份,行政处罚告知书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对辖区内住宅小区违法搭建(构)筑物进行监督拆除1起强制拆除违法浇灌搭建(构)筑物92起,拆除面积约为614.22㎡,没收暂扣违法施工工具62起,暂扣拖拉机等施工工具120件、铁铲等小工具若干件、钢膜钢筋等建筑材料若干。配合各乡镇对违法无序建房进行整治拆除7起,拆除面积约为6650㎡,有效打击了“无序建房、违法加层”等违法行为。

(2)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强力推进全县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根据市违法建设指挥部安排部署,以高铁沿线、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沿线违法违规建筑为突破口,强力推进全县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2017年全县拆除违法违规建筑316宗,建筑面积17.9万㎡,其中省级目标任务拆除145宗,建筑面积是12.12万㎡,市级目标任务拆除18宗,面积3.72万㎡;市级目标任务完成率100%;省市任务外自加压力超额拆除153宗,面积2.02万㎡。针对高铁沿线重点路域周边共拆除166宗,面积3.05万㎡。

(3)严控渣土运输。加强工地项目车辆运资质检查与督查。对城区所在建工地的渣土石方运输资质进行了检查,未完善相关手续的督促及时完善。通过设置临检点、开展运输沿线巡查等方式,检查从事渣土土运输的车辆超过410辆次;渣土运输审批备案4件;查处未密闭运输62起;路面污染10起;污染面积630平米;乱倒建筑垃圾2起;超载33辆次、未采取密闭措施、措施不到位的车辆17辆次,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渣土车辆3起,批评教育56起,运输行为得到了有效规范。

(4)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等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联合教育局、公安局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在学校上学期间上下学等重点时间安排执法人员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整治。2017年我局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887余人次,410余车次,劝离无证商贩286人次,处罚无证商贩93人;收缴各类违规经营物品100余件。有效遏制了校园周边无证商贩占道经营的现象,保障校园周边环境有序、学生安全。

(5)清理占道经营行为。对商业城、玉明路、春苑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整治,对流动摊贩和街道占道经营的情况及学校周边、客运站、夜市进行了有效的整治,以“死盯死守”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治理。对影响特别大的经营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0份,并落实整改情况;取缔占道经营7962起;说服教育7289余人次,对说服教育不听的、不服从管理的暂扣经营物品283件;促销活动审批36起;发送《门前四包责任书》1132份;配合安监局对烟花爆竹选点工作及春节年货街的管理;配合交警大队对“三类车”整治。

(6)规范和整治施工占道行为。根据《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格合理的控制施工占道的审批,并督促按规定修筑临时围栏,按照核定的范围、期限进行施工,并要求完工后负责恢复路面原状。办理施工占道申请9起,

(四)部门管理制度。

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如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根据《嵩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嵩财预〔2017〕16号)及财务收支统计表,执法局2017年财政补助收入1741万元,上年项目结转收入549万元,共计2290万元,其中,项目收入1747万元。实际支出2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万元,超支119万元;项目支出1755万元,超支8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1:(单位:万元)

具体支出内容

合计

2017年部门基本收支

外贷项目省级贴息资金

中转站、垃圾填埋场运行经费

执法车、环卫站垃圾车辆运行经费

灰飞应急处置经费

公厕建设补助资金(含上年结转资金549万元)

县城免费公厕修缮与管护费

道路清扫保洁费

数字联动平台改造及维护费

合同制人员工资

2017年实际到位资金

2290

543

56

82

35

80

1005

20

387

17

       


65



2017年实际使用资金

2409

654

71

104

28

80

832

15

382

9



234

2017年实际结余资金

-119

-111

-15

-22

7

0

173

5

5

8



-169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七)固定资产情况。

2017年我单位固定资产总计33项,资产价值127.16万元,主要是9辆清洁卫生车96.16万元,4辆电瓶执法车21.6万元,其余为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9.4万元。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根据《嵩明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的总体目标是完善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提供市容和环境卫生公共服务。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具体目标为,完成环卫清扫保洁存量5个标段总面积1013685.8㎡、新增兰茂大道道路面积367800㎡、玉带路及一中门口道路的清扫保洁;完成县城垃圾的清运及填埋工作;完成县城14座免费公厕水电费、维修费及人工费;完成数字化平台视屏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实现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资源共享;支付垃圾填埋场本息;支付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运行经费;支付环卫车、执法车运行经费;购买新增和破损垃圾桶。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容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通过绩效评价,掌握我单位相关制度建设及预算执行情况,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考核我局阶段性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2.通过绩效评价,及时找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保证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3.通过绩效评价,为指导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4.通过绩效评价,构建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经常性的评价,以及时反映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其他效益。

(三)评价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3〕12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嵩财绩〔2018〕51号)等相关文件。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评价的对象为2017年度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预算支出资金;评价时段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根据前期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确定的评分指标和评价方法,本次评价得分90分,评价等级为“优”。(得分情况详见下表图):

评价内容

部门决算

部门管理

部门绩效

总分

评分等级

标准分

35

20

45

100.00

——

实际得分

31

19

40

90

优

绩效评价综合结论具体如下:

总体来看,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预算支出绩效目标明确;除有少数项目因未完成非税收入任务预算资金调减外,大多数资金安排到位;过程管理规范;项目总体能按要求完成。但2017年度综合执法局基本支出经费和项目支出经费严重不足,主要是基本支出经费和合同制人员经费超支较大,基本经费超支1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3月办公楼搬迁至黄龙大街时,办公楼改造修缮项目款及厨房设备款支付91万元,2次搬迁办公楼(不含2018年搬至老年大学的搬迁费用)劳务费及购办公设备等支出20万元,项目经费超支主要是合同制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超支169万元。

1.项目投入方面

项目按要求立项,项目目标具有可考核性。

2.过程管理方面

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了清扫保洁、公厕建设等城市综合执法日常工作,制定了相关的项目管理办法,管理过程符合相关规定。

3.项目产出方面

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基本完成清扫保洁、非法小广告清理、垃圾清运、填埋、公厕的修缮与管护、数字联动平台改造及升级等工作。但基本经费和合同制人员经费超支较大。

4.项目效果方面

通过此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清扫保洁质量有所提升,垃圾清运及处理量逐年增加,垃圾无害处理率有所提高,路边小摊小贩、违章建筑、渣土污染有所改善。但根据问卷调查,项目社会效益有待提高。

(二)主要绩效。

2.具体绩效分析。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

五、主要经验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专门成立了2017年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文明贵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姚永洪、副大队长李晰彬任副组长,成员组成分别是各项目所属站所科室的负责人及经办人员,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绍中主任兼任,副主任由杨正华副主任兼任,具体日常工作由崔艳玲同志负责。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紧扣年度目标任务,经过深入摸底调查,充分听取和采纳基层的意见建议,制定下发《嵩明县2017年公厕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等方案,层层分解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新建改建项目进度慢,前期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基层村组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年度任务落实难,加之,土地、规划、立项、招标等前期手续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限,一定程度影响了年度任务的推进完成。二是个别项目的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县级财力有限,设施设备陈旧,管护队伍人员少,个别项目的规范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预算资金基本支出经费和项目支出经费超支,基本经费超支111万元,合同制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超支169万元。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是增强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前期工作宣传到位,积极与各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工作,让项目工作按时按质开展。二是强化管护队伍人员综合素质,提高管护水平。三是加大财政预算资金支持力度,县综合执法局属于新独立的单位,经济基础薄弱,合同制人员工资支出压力大,三次搬迁办公室,各种开支较大,希望县财政加大财政预算资金支持力度。

2017年综合执法局支出绩效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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