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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807-090522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7-16 17:11
名 称: 嵩明职业教育基地小学建设工程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文号: 关键字: 嵩明,职业教育,基地,小学,建设

嵩明职业教育基地小学建设工程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6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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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嵩明县审计局对云南兰茂星城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和实施的嵩明职业教育基地小学建设项目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结)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嵩明职业教育基地小学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地址位于嵩明职教基地,项目计划占地约47.77亩,总建筑面积20 469.18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教学楼、综合楼、学生宿舍、足球场、篮球场、自行车车棚、风雨球馆、道路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总投资为7 477.9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截止审计之日,实际完成投资4 968.4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到位4 810万元,资金缺口158.41万元,已支付工程款等相关费用4 241.15万元。该项目形成债权53万元,形成债务合计780.2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本项目代建单位在建设管理中基本履行了建设程序,取得了立项批复,项目执行了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管理制度,代建单位按合同约定职责履行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项目未单独建账核算,各项支出有建设单位内部审批流程、附件资料齐备。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3.75万元

由于工程量多计错计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价款 13.75万元。

(二)多计项目投资53万元。

将项目评审费、行政罚款及拨付小学费用共计53万元计入该项目决算,形成多计项目投资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13.75万元、多计项目投资53万元予以核减。要求建设单位依法据实结算,及时调整相关账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代建设单位应严格按审定的工程价款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二是建设单位在招投标程序及合同签订上,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实施;三是建设单位应据实结算,及时登录会计账目,确认工程投资,完成资产登记。完善项目竣工资料,并及时归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云南兰茂星城投资有限公司已按审定的工程款办理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13.75万元予以核减;对多计项目投资53万元已核减并进行了相应的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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