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 第152号提案的答复
张文委员:
您在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对贫困群众C、D级危房改造资金补助》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 政策情况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指出:全面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解决好4类重点对象的安居问题。
《意见》明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省级财政按照中央补助标准1∶0.5的比例筹措资金,并结合各地区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及改造工作绩效、政策支持、措施保障等因素,与中央补助资金一并切块下达到各县(市、区),集中用于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工作。严禁将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摊薄用于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
《意见》指出未录入4类重点对象危房信息系统的农户,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要求2018年年底基本完成全生活上4类重点对象C、D级农村危房改造,到2019年年底全面完成。
(二)2017年农危改情况
嵩明县2017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20户,通过县、镇、村、组各级干部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我县的指标任务。按照验收进度已兑付补助资金。
(三) 2015-2017年农危改贷款贴息情况
此项工作自2015年开展, 2015-2017年完成共计贷款户425户,对贷款农户,县财政按贷款利率的3%给予贴息。
(四)2018年农危改情况
目前,我县4类重点对象户1704户(省返数据),市级下达我县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600户。根据县政府提出的危房清零工程,全县需纳入2018年农危改的4787户(4类重点对象1704户,非4类重点对象户3803户)。目前各镇(街道)已着手实施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提出的加强对贫困群众C、D级危房改造资金补助的建议。我局与市农危改指挥部办公室、市财政局就2018年农危改补助资金事项进行对接,均明确表示2018年改造任务指标不变,下达任务数600户,补助标准不变。
为了实现县政府2018年危房清零目标,县财政将争取从以下四方面解决资金补助问题:
一是对列入2018年任务数的600户补助资金,将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兑付。
二是对未列入2018年任务数,但需在2018年内完成改造任务的4类重点对象户,财政积极与省、市协调,争取全部列入2019年指标解决。
三是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危户清零工程中涉及的非4类对象户,财政将配合县住建局,依据2018年农危改实施方案,积极筹措资金解决。
四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将农村危房改造纳入脱贫攻坚金融支持范围,积极开展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实施贷款贴息补助、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帮助有信贷需求和相应偿还能力的贫困户多渠道、低成本筹集危房改造资金。缓解群众资金压力。
二、 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积极向上争取农危改改造指标。针对清理出的需进行危房改造的数量,积极向上争取任务指标,实现指标逐年增加,以减轻县级财政的压力
(二)做好农危改户贷款贴息工作。根据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金融机构对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提供的贷款,继续给予3%的贴息。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