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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804-578394 主题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4-16 15:39
名 称: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促进农民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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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促进农民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6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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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促进农民就业工作的通知


嵩政办通〔2018〕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 2018年促进农民就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指示精神,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促进农民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18年工作目标任务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2650人。主要包括:创业培训150人,技能培训2500人(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300人),引导性培训10000人。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000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8000人。

(三)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收入16000万元。

(四)创建“农业创业示范村”1个。

(五)创建“农业创业孵化基地”1个。

(六)昆明市与北京市朝阳区就业扶贫工作。主要包括:招聘会6场,技能培训700人,向朝阳区内转移50人,向北京周边省市转移50人(此项任务数已包含在全年培训、转移就业任务中,不单独计算)。

二、 工作措施

(一)加大工作宣传力度,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各镇(街道)、园区、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促进农民就业工作政策,加大支持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就业创业力度,调动企业、培训机构等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率有较大提升,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和相关就业政策宣传力度,采取慰问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鼓励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二)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一是针对适应新的工作生活环境开展引导性培训,对外出务工人员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劳动安全和维权等方面的培训,增强务工人员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二是针对企业需求开展培训,深入到用工需求量大的企业开展调研,了解掌握企业用工需求,适时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三是针对求职者意愿开展培训,在县、镇(街道)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增设培训咨询服务窗口,登记求职人员的培训意愿及培训需求,发布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训工种及教学安排信息,实现供需有效对接。四是针对市场用工需求和农村劳动力培训意愿,大规模开展技能培训,培训前发放培训意向征求表,征集参训者意愿后再适时开展培训,有效提高培训针对性,通过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五是针对有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开展不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但又适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及企业用工需求的实用性技能培训,帮助其至少掌握一项职业技能,进一步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转移就业能力,帮助稳定实现就业,实现精准扶贫。

(三)积极寻求有效途径,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各镇(街道)、园区、县级有关部门要坚持寻求促进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的有效途径,努力拓宽就业渠道。一是加强与县内企业,特别是园区企业的对接工作,及时了解市场需求,收集有效就业岗位,促使更多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二是积极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巩固加强与周边县市的劳务协作,强化信息对接,推广点对点对接工作模式,拓展异地就业渠道和就业空间,充分发挥“亲友团”“老乡团”的带动作用,促进农村劳动者跨地区流动转移就业。三是认真落实有关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政策及资金等保障措施,充分调动第三方中介机构、社会组织的积极性,配合昆明市做好“百企万岗”入昆计划和“百千万”劳务输出工程,通过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转移输出方式,提高省外就业的针对性和稳定性。

(四)积极开展“农业创业示范村”和“农业创业孵化基地”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继续推进“农业创业示范村”创建工作,真正发挥农业创业示范村在推进工作、落实政策、优化服务、提高成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让农业创业示范村成为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载体。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和园区实际,扎实推进“农业创业孵化基地”创建工作,今年内力争成功创建昆明市“农业创业孵化基地”1个。创建工作中通过扩大贷款范围、给予就业创业补贴等政策,加大对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人员的扶持,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在带动就业创业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做好昆明市与北京朝阳区就业扶贫工作。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与北京市朝阳区就业扶贫行动计划》,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输出,落实好后续跟踪服务工作。要创新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方式,引入中介机构参与,实行服务外包,并通过定向订单、有序转移和亲朋好友带动等形式,全方位组织输出农村劳动力到朝阳区内企业就业。

(六)建立健全跟踪服务和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和基层农民就业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收集发布各类招用工信息,依托气象信息平台、网络、就业宣传栏等发布岗位信息。通过“春风行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送岗进村”等专项活动,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到村(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村),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加强劳务对接和劳务洽谈,为农村劳动力和用工单位搭建优质的供需平台,实现双方的有效对接。借助昆明就业直通车“手机APP”等就业服务平台,实现企业网上面试、招工和求职者在线选岗,搭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招聘求职实用平台。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镇(街道)、园区、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特别是开展务工增收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创新方式,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千方百计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同时,要把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列入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二)夯实基础、创新举措。一要精准统计,确保农村劳动力基础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科学性。县农林部门、扶贫部门要将涉及开展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扶贫培训等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报县农民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二要加强平台管理,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平台已经建立,各镇(街道)要根据农村劳动力就业失业情况,时时动态管理信息平台。三要创新工作措施,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研究、努力作为,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开展工作的新办法、新措施。

(三)强化职责、狠抓落实。各镇(街道)、园区、县级有关部门要善于在转移就业工作中发现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委、县政府已把农民转移就业、转移培训的各项任务指标列入政府年度重点督查督办项目,年底严格进行考核。对任务落实不好、工作不力、措施不实、人财物投入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将由县委、县政府进行通报。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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