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监察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特公布嵩明县监察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 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嵩明县人民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嵩明县监察局及时成立嵩明县监察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7年主动公开监察局信息617篇,同比增长139%。
(二)主动公开形式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互联网站进行公开。“嵩明党风廉政网”下设多个栏目,分别是:工作动态、纪律审查、党风政风、信访举报、廉政教育、党纪法规、组织机构。市民通过“嵩明党风廉政网”及子栏目可以查阅我局公开的信息,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主要措施、工作进展、完成情况和主要成绩;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有特色、有创新的做法、成效及经验;勤政廉政的先进集体、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新人新事;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消息和图片、视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心得体会、调研文章、网络评论文章;在县级以上宣传媒体发表的纪检监察方面文章、图片等;其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县监察局未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县监察局信息公开未对公民、法人及任何组织收取费用。
五、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述情况
2017年,嵩明县监察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出现。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嵩明县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信息公开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
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落实等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足,业务不够专一。
(二)改进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融入到部门的业务流程中,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查询电话、查询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工作。
2.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在认真处理好“保密”与“公开”关系的前提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和公众知情权都得到有效保障。
3. 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继续加大对本局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等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
4. 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嵩明县监察局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