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卫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对可公开信息及时通过嵩明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 基本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公示24条,占23.76%;业务工作类信息75条,占74.26%;其他信息2条,占1.98%。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成立由局长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和实施,其他科室则指定专人负责梳理和提供本科室业务信息。
(二)健全制度,强化公开。健全科学性、操作性较强的评议、监督、考核等方面机制。落实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探索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等。先后制定并印发了《嵩明县卫计局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嵩明县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配套制度文件。
(三)结合实际,提高水平。充分结合工作实际,运用多种方式,提高公开效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作为网站的核心栏目进行建设。及时向嵩明县政府网站报送最新的部门公开信息。
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我局撰写、公布的《嵩明县卫生局政务公开指南》中明确了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申请的提出和递交方式等。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进行的申请,未收取费用。
四、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出现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需进一步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还需进一步完善等。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同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责任,保证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