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0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加强领导,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为使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今年来,局党组及时充实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科室也分别作了调整,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规范制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2017年,根据县委、县政府下发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改进,认真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实质和意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强化督查制度,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结合工作实际,运用多种方式,提高公开效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监管执法作为网站的核心栏目进行建设,及时向中国嵩明网报送最新的部门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按照《规定》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
2017年我局共发布相关工作信息152条,其中部门动态9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5条,食品抽验结果52期,食品安全预警公告5条,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信息8条,行政处罚信息2期,部门预决算公开3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无一条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过任何费用,所以不存在收费与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无一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其主要表现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监督制约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下一步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时公开应重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理流程和时效。
(二)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按照省市要求,逐步实现网上办事,增强网上互动功能,提高我局信息发布、查询数量和质量,发挥政务信息发布主渠道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对信息公开分管领导、信息发布工作人员与信息联络员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办事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四)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局办公室、法规科及纪检委员等按照各自职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实施专项监督,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开展督查活动,通报督查情况,督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