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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803-07745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3-15 20:21
名 称: 嵩明县共青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共青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3-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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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嵩明县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共青团嵩明县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共青团嵩明县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附表目录

二、封面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基本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收支总表

八、收入总表

九、支出总表

十、“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二、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窗体底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共青团嵩明县委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嵩明县的领导机关,在中共嵩明县委和团昆明市委的领导下,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的代表大会决议,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团县委人员编制数5人,团区委在职在编人数为4人,空缺行政编1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 是共青团嵩明县委、县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办公室。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人。

离退休人员无。

车辆编制无。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4.37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379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37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3798万元,无上年结转收入。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3798万元(本级财力64.379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379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643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798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29”支出,主要反映群众团体事务的在职职工工资、津补贴、保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208-05”支出,主要反映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21-02”支出,主要反映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9.3798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2018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没有)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无;2.公务接待费无;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共青团嵩明县委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部门基本支出64.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增加的原因主要是:

(一)年人均公用经费增加2600元。

(二)本年度在职职工改革性补贴增加。

(三)政府目标考核奖由原来统一年底发放调整为按月发放。

九、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我部门项目支出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县级财政资金紧张对各部门经费都进行了压缩。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共青团嵩明县委机关运行经费6.2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共青团嵩明县委

                                        2018年3月15日


共青团嵩明县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180315052106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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