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附表目录
二、封面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基本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收支总表
八、收入总表
九、支出总表
十、“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二、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党的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
2.负责全县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负责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组织考察、配备、调整工作,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4.负责办理县管干部和党群系统一般干部的调配、工资、福利和离退休等工作;
5.负责对全县干部人事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等宏观管理工作;
6.负责县管干部的出国、出境政审报批,按照干管权限和分工,负责干部审查和落实干部政策遗留工作;
7.负责县管干部及党群系统一般干部培训的直接管理和全县干部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
8.承担全县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职责;
9.负责对全县老干部工作的指导;
10.完成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内设10个科室,即:办公室、组织科、干部科、干监科、干教科、县人才办、县非公党工委、县党代表联络办、县基层党建办、县委党员教育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广泛凝聚全县党员干部的思想共识和智慧力量。
3.聚焦提升组织力这个重点,扎实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4.聚焦高素质专业化这个定位,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本领过硬的干部铁军。
5.聚焦服务人才这个环节,切实推动人才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6.聚焦模范部门过硬队伍这个目标,持续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分别是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7人,财政部分供养27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56.32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6.328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56.32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6.32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6.3281万元(本级财力456.328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56.328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456.3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3281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2组织事务-2013201行政运行,总金额:428.89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总金额:4.79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含退休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1住房保障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总金额::22.631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06.3281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县政协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1万元。“三公”经费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每年增加1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采购预算资金12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基本支出306.32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6719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与县委编办分开核算,人员供养经费等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项目支出1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列入预算的项目增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9.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3: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