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嵩明县委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委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嵩明县委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附表目录
二、封面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基本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收支总表
八、收入总表
九、支出总表
十、“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二、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嵩明县委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嵩明县委党校,是县委直属单位,主要从事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主阵地,也是县委、县政府的智库部门,是副县级单位。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委党校是副县级单位,下设办公室、干训科、函授教务科、教研室4个科室,截止2017年12月在职职工19名,包括公务员5名、专业技术人员9名。工人5名,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9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7年,培训党员干部13期,2000余人;党课“三进”69场次,4860余人;完成调研课题4个,理论文章11篇,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19人,全部为财政全供养。
离退休人员 1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1.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5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1.2万元(本级财力351.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51.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2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5”支出,主要反映教育支出,包括 “2050802干部教育”支出,共计291.1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共计33.1万元,主要反映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支出,主要反映单位负担部分公积金支出,共计27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51.2万元)。其中“301 工资福利支出”293.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302 商品服务支出”1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7.8万于是你)。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没有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没有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部门预算工作中,“三公”经费未进行专门经费预算。日常的公务接待费用从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公用经费科目中列支,公用经费主要是本部门正常运转日常的商品和服务开支,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无变化;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无变化,“三公”经费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一)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的业务需求和安排。
(二)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把控接待标准和流程,最大程度降低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已于2017年10月报废处理,没有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嵩明县委党校政府采购预算3.5万元。可能会涉及购置办公套件、扫描仪、复印机、计算机等办公设备,采购金额来源暂不明确。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部门基本支出35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0.7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离退休人员单位代为部分、公务员车补。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门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全县所有项目经费均进行了压缩。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 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委党校部门机关运行经费9.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嵩明县委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3: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