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栏江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嵩明县牛栏江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嵩明县牛栏江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附表目录
二、封面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基本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收支总表
八、收入总表
九、支出总表
十、“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二、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嵩明县牛栏江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以及上级机关决定、命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研究并制定适合本镇镇情的具体政策和措施。
(二)根据上级总体规划纲要,组织制订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编制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和产业布局。制定和组织实施全镇农业、农村、社区等城市化建设的规划和措施。
(三)负责全镇社会事务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新农村新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四)负责辖区城乡统筹改革和发展,加快推进农房改造和集聚,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脱贫攻坚开发和公共服务体系管理。
(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建立和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增强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六)管理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交通、宗教、规划、土地、公安、司法、人口计生、流动人口、安全生产、生态保护、节能环保等各项行政工作。
(七)负责配合协助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和部门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
(八)负责辖区绩效考核,社会组织的管理。
(九)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社区等自治组织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牛栏江镇人民政府下设机构14个站所,分别是牛栏江镇财政所、牛栏江镇计生办、牛栏江镇科协、牛栏江镇文化站、牛栏江镇村建所、牛栏江镇社保所、牛栏江镇企业办、牛栏江镇农经站、牛栏江镇农科站、牛栏江镇农机站、牛栏江镇畜牧站、牛栏江镇林工站、牛栏江镇统计站、牛栏江镇水管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团结带领全镇干部群众,紧扣“生态绿色强镇”主题,围绕“生态农业大镇”目标,构建“生态和美牛栏江”新蓝图,实现“一产做美、二产做优、三产做特”新目标,在主动适应中创新思路,在破解难题中抢抓机遇,在统筹协调中加快发展,推进全镇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以产业发展为中心,致力提质增效新突破,做强特色农业,盘活文化产业,服务资源企业,引导转型转产。以人民福祉为目标,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以民生保障为核心,激发社会事业新活力,落实精准扶贫,完善社会保障,优化公共服务,突出社会管理。以勤政务实为抓手,营造风清气正新面貌。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精会神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4个, 分别是牛栏江镇人民政府、牛栏江镇财政所、牛栏江镇计生办、牛栏江镇科协、牛栏江镇文化站、牛栏江镇社保所、牛栏江镇企业办、牛栏江镇农经站、牛栏江镇农科站、牛栏江镇农机站、牛栏江镇畜牧站、牛栏江镇林工站、牛栏江镇统计站、牛栏江镇水管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3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2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60人。在职实有9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9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0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2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2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24万元(本级财力192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2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1、201-03支出84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支出,主要反映镇人民政府管理运行支出。
2、201-05支出1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支出,主要反映镇统计站管理运行支出。
3、201-06支出5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主要反映镇财政所管理运行支出。
4、206-01支出27万元,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支出,主要反映镇科协管理运行支出。
5、207-01支出3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支出,主要反映镇文化站管理运行支出。
6、208-01支出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支出,主要反映镇社保所管理运行支出。
7、208-05支出1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主要反映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210-07支出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支出,主要反映镇计生办管理运行支出。
9、213-01支出267万元,农林水(类)-农业(款)支出,主要反映镇乡企办、农经站、畜牧站、农机站、农科站5部门的管理运行支出。
10、213-02支出179万元,农林水(类)-林业(款)支出,主要反映镇林业站管理运行支出。
11、213-03支出148万元,农林水(类)-水利(款)支出,主要反映镇水管站管理运行支出。
12、221-02支出122万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支出,主要反映镇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9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1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嵩明县牛栏江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嵩明县牛栏江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嵩明县牛栏江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嵩明县牛栏江镇人民政府部门“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3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万元。“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7年提高1万元/车*年,牛栏江镇有3辆公务用车,预算经费比2017年增加3万元。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嵩明县牛栏江镇人民政府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牛栏江镇人民政府基本支出19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一)政策性增资及预算定额标准提高,相应基本支出增加,导致2018年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7年、2018年嵩明县牛栏江镇人民政府无项目支出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收支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牛栏江镇人民政府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饮用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转移支付:又称无偿支出,它主要是指各级政府之间为解决财政失衡而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转移财政资金的活动,是用以补充公共物品而提供的一种无偿支出,是政府财政资金的单方面的无偿转移,体现的是非市场性的分配关系,是二级分配的一种手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牛栏江镇人民政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1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牛栏江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