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嵩明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嵩明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共嵩明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附表目录
二、封面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基本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收支总表
八、收入总表
九、支出总表
十、“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二、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中共嵩明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综合科、机构编制管理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
下设:嵩明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2.机关、编办直接管理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
3.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日常管理。
4.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理用编审核手续。
5.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
6.承担各级各部门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工作,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即为中共嵩明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3.7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3.797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3.79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3.797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7973万元(本级财力123.797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3.797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23.7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973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32”支出,主要反映职工工资、保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208-05”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的支出,“221-02”支出,主要反映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8.7973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没有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部门预算工作中,“三公”经费未进行专门经费预算。日常公务接待费用从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公用经费科目中列支,公用经费主要是本部门正常运转日常的商品和服务开支,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公务接待费0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三公”经费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嵩明县委编办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县委编办基本支出103.2384万元,我单位于2018年1月成立独立财务账户,本次部门预算为第一年度,故不存在与上年的比较。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县委编办部门项目支出5万元,我单位于2018年1月成立独立财务账户,本次部门预算为第一年度,故不存在与上年的比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公经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县委编办机关运行经费12.935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