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附表目录
二、封面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基本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收支总表
八、收入总表
九、支出总表
十、“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二、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简称县政务服务局,成立于 2008年5月,是县委、县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下设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一局两个中心”)。
1、县政务服务局主要职责:负责两个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制定规范“两个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自身建设相关职能;负责对局机关和“两个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考评、考核。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园区为民服务中心、各分中心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2、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对进驻中心的各职能部门、审批事项、服务事项、经办人员、政务公示事项和办理方式的认定和核准工作;负责中心的建设,建立健全便民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制订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和拟定进驻事项办理的运行规则,并具体组织实施;逐步实现一个“窗口”接件、“一条龙”服务的工作程序和运行机制;承担嵩明县政务服务局的日常工作。
3、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洽谈、开标、评标场所和服务;负责发布招标公告、评标结果等交易信息,提供信息、咨询、商务等相关服务工作;对县交易中心监控系统进行维护管理,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负责保障交易活动场所的秩序和安全,记录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报告监督部门并协助监督部门处理问题;负责对文字、音像、图片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按规定为相关部门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政务服务局机构规格正科级,下属的交易中心成立于2012年9月,机构规格副科级,属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服务科、监管科,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人员经费、项目支出情况并入县政务服务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即一网四中心)体系建设工作;
2.持续推进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工作;
3.不断完善省政务服务平台的相关内容,全力抓好标准化事项的建设和录入工作;
4.对进场交易项目的招投标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备案,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
5.建立完善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失信惩戒的工作机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所有经费支出并入政务服务管理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2.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2.6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22.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2.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2.67万元(本级财力222.6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2.6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2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67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201-01”主要反映行政运行支出;“208-05”支出,主要反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1-01”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97.67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因公车改革,我局无公务用车。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基本支出222.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43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一)2017年末因工资改革,干部职工工资上调,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项目支出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一)因财政收入困难,压缩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二)压缩行政成本,节约行政成本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专业名词解释
【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预算管理】是指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预算编制】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定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是预算法必须规范的主要内容。预算编制应当遵守国家编制预算的原则,按照编制办法和程序进行。对此,我国《预算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网上服务大厅网络维护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