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研室2018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县委政研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县委政研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附表目录
二、封面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基本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收支总表
八、收入总表
九、支出总表
十、“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二、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县委政研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嵩明县委政研室负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为县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嵩明县委农办负责统筹协调农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我县“三农”工作;嵩明县统筹城乡发展办公室负责“农转城”培训和“农转城”政策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加快推进我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嵩明县七改三清办负责协调七改三清相关单位,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嵩明县新农办负责我县省级重点村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委政研室是五办合署办公,包括嵩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七改三清办公室、嵩明县统筹城乡发展办公室、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嵩明县委政研室是我县一个综合性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课题调研、统筹协调“三农”工作、统筹城乡发展、七改三清、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1个,即为县委政研室,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9人,皆为财政全供养。
退休人员 3人,无离休人员。
无公务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9.3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9.327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9.32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9.32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3275万元(本级财力149.327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9.327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49.3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3275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5”主要反映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共计12.6418万元;“201-31”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共计126.3932万元;“221-02”主要反映单位负担部分公积金支出,共计10.2925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46.3275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其中“301 工资福利支出”126.0616万元;“302 商品服务支出”9.4105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55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没有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部门预算工作中,“三公”经费未进行专门经费预算。日常的公务接待费用从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公用经费科目中列支,公用经费主要是本部门正常运转日常的商品和服务开支,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无变化;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无变化,“三公”经费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一)我室无因公出国出境的业务需求和安排。
(二)我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把控接待标准和流程,最大程度降低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已于2016年10月报废处理,没有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项目为办公用品,采购预算资金5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本部门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与上年不可比。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委政研室项目支出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积极响应相关财政政策,全县所有项目经费均进行了压缩。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委政研室机关运行经费9.410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3: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