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农林局(农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农林局(农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嵩明县农林局(农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附表目录
二、 封面
三、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 基本支出预算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 收支总表
八、 收入总表
九、 支出总表
十、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一、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二、 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四、 政府采购预算表
嵩明县农林局(农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的农业开发战略发展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2. 研究拟定农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计划,制定我县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推动农业向品种区域化、生产规模化、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方向发展。
3. 制定全县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实施科教兴农、兴林战略,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组织指导全县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所业务工作。
4. 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负责农村信息统计和农业生产情况、农产品市场信息工作;规划指导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做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指导工作;组织实施绿色食品的开发管理;负责全县农业的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管理利用外资农业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促进全县农业对外开放工作。
5. 负责农机化科研、推广、教育、维修、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对农机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接受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维护农机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6. 研究制定全县渔业发展计划,组织编制全县渔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我县辖区范围内的渔政执法;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全县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实施水生动物养殖的人才培养及新技术推广。
7.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农业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嵩明县农业局机关(行政);
嵩明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参公);
嵩明县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和生物资源开发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
嵩明县农机技术推广站;
嵩明县种子管理站;
嵩明县植保植检站;
嵩明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嵩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嵩明县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监测站;
嵩明县经营管理站;
嵩明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嵩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嵩明县渔业渔政管理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计划20.6万亩,确保粮食总产达到6.4万吨。其中小春计划种植面积9.5万亩,总产1.6万吨,大春计划种植面积11.1万亩,总产4.8万吨。
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2018年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6667亩。
三是不断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2018年全县计划蔬菜种植面积31万亩,总产63万吨,总产值8.3亿元;花卉种植面积在2.63万亩以上,鲜切花产量8.9亿枝,总产值6.1亿元。
四是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提高科技转化率。2018年农作物秸秆还田计划4万亩,耕地地力提升与保护4万亩;测土配方施肥计划4万亩。
五是加大面源污染治理力度, 2018年完成嵩明润土农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弃果蔬生物天然气工程项目,改节能气化灶500眼,推广太阳能200套;推扩沼气综合利用3000亩。
六是加大农业机械推广力度,2018年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计划20.6万亩,大春种植11.1万亩,小春种植9.5万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54.1%。
七是切实加大农林执法力度,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八是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确保各级下达我局向上争取资金目标任务的完成。
九是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证新一轮承包顺利推进打好基础性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5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包含工勤2人),事业编制122人(包含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13人)。在职实有11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58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5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1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15万元(本级财力211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11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2130101行政运行303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70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3万元;2130104事业运行1448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223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81万元;退休生活补助、遗属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6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1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六、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三公”经费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 财政供养车辆数与上年一致,车辆运行费用保障标准每辆车提高了1万元,两辆车共增加了2万元。
七、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4个,采购预算资金55万元。
八、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农业部门基本支出21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9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一)工资福利支出增幅较大,达285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9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7万元。
所以,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农业部门基本支出较2017年增加了21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幅较大。
九、 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农业部门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8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万元的农机安全执法监管经费;
(二)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100万元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经费;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万元的种植业保险县级配套10%。
2018年度只预算了基本支出经费,项目经费则没有列入预算。
十、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农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1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3: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