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嵩明县人民政府 www.kms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1803-56975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3-07 09:35
名 称: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3-07 09:35
字号:[ 大 中 小 ]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附表目录
二、封面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基本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收支总表
八、收入总表
九、支出总表
十、“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二、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相关管理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实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
       3、制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的发展规划。
       4、按规定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为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6、依法承担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工作。负责市场交易(网络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无照经营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接企业和直接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打击传销违法行为;负责商标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及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工作;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等相关质量抽验。
       8、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名牌战略,落实健全全县质量工作考核、质量奖励、质量分析报告等制度,组织开展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质量体系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
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9、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10、按规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
     11、开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
     12、负责管理计量和论证认可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
     13、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指导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标准的实施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承担企业产品(不含食品)的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4、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15、承担嵩明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嵩明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13个科室及6个派出机构,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市场规范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嵩明县消费投诉举报中心)、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食品监管科、药械保化监管科、质量与商标管理科、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科、嵩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杨林市场监督管理所、小街市场监督管理所、牛栏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杨林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嵩明职教基地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是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系,明晰部门职责,增强工作合力;二是出台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三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大流通领域食品检测力度、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四是认真落实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等重点区域和单位的监管;五是做好重大活动、节日食品安全保障;六是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创建活动;七是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八是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监管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强抽样检测,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冒充药品问题。
        2、强化食品信用、检测、应急体系建设
      (1)推进食品安全信用平台建设,实施信用分级监管,建立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诚信经营”和“放心消费”等示范创建活动。
      (2)形成涵盖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的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和应急演练。
      (3)广泛开展面向公众和全社会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对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工作,积极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
        3、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为重点投资主体的设立和市场准入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外资登记服务工作。要继续落实国家就业和再就业方针政策,力争市场主体每年新增10%。
        4、依托信息公示健全综合执法新机制
       依法全面完整地公示有关注册登记、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备案信息;加大宣传指导力度,督促辖区内企业认真履行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
       5、抓好各类市场监管工作
       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强化合同监管,完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监管制度,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继续深化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推动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开展。
       6、充分发挥12315指挥中心作用
       加大“一会两站”建设特别是12315“五进”工作力度,整合原工商、质监、食药监投诉举报通道,提升消费纠纷、食品安全举报等突发事件的调处能力。
       7、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实施,注重产品质量的监督
       开展质量强企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完成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
       8、注重特种设备的监管,注重风险防控。
       围绕建立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监察“五位一体”工作机制,构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动态监察和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坚持“监测—研判---预警”的总体思路,增强风险处置的主动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9、推进计量发展规划落实和标准化发展战略实施。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开展计量专项整治,提高计量监督的针对性,开展好上级质监部门安排的各项计量基础工作。
      10、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培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凝聚力向心力;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基础建设,加强干部培训和人才发展工作;三是加强日常监管执法装备保障力度,提高监管执法信息化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 79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9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96人。
离退休人员 50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 49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74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47.6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747.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47.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47.64万元(本级财力1747.6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47.6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74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7.64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201-15”支出,主要反映工商行政管理实务支出;“208-05”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0-10”支出,主要反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支出;“221-02”支出,主要反映住房改革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47.64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万元。“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按财政预算要求调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采购预算资金28.2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支出1647.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3.92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2017年增资及增加改革性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2、县财政调整增加公用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县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新区调整体制导致本级收入减少,可用财力减少,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增加,为确保基本支出需要,只能压缩项目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 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8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重点项目预算的项目为:执法办案经费及后勤保障服务经费项目。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项目概况: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绩效目标:按规定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开展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后勤保障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加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的执法力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项目绩效指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办理案件数120件,后勤保障率100%;满意度指标:监管执法工作社会满意度85%。预算绩效说明:2018年,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布署,加强食品、药品、产品、商品的监管,加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的执法力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争取取得好的成绩,得到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