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附表目录
二、封面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基本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收支总表
八、收入总表
九、支出总表
十、“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二、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主要履行全县工业经济、招商引资、节能减排、商务管理、改制企业服务等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属县政府工作部门,县一级预算单位。全局设立六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总支,分别为局办公室、审计室、投资服务科、工业科、节能科、商务科。局劳动保障事务所、县投资服务中心、县节能监察大队是所属事业单位。办公室配专兼职财会人员2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 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能,促投资,保增长,力推全县经济平稳增长。全年主要目标任务是:
(1)招商引资完成引进区外内资10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5000万美元。年内引进亿元项目10个以上。
(2) 规模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5亿元。
(3) 新增规上工业企业5户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
(4)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5%。
(5) 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
(6) 坚持低碳发展理念,做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合计数,推动前端清洁化审查和后端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增清洁生产企业5户,万元GDP能耗下降2%。
(7) 完成2座加油站建设,1座汽车充电站。
(8)完成大树营、小圆山输变电工程和阿花线、阿罗线电力线路,确保阿里塘变电站投入使用。
(9)以增加技改投入、提高装备水平为重点,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妥善数值“僵尸”企业,有效清理低值低效项目。实施新一轮“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中小企业成长、民营“小巨人”培育等工程,打造民营经济升级版。
(10)支持品牌快递企业建立物流配送中心、区域转运中心。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嵩明县经贸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提升预算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为目标,坚持厉行节约和从紧编制预算,依法理财、统筹兼顾,用好财政资金,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大力推动预算公开,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硬化预算约束。基本原则是依法编制原则、公共财政原则、绩效引导原则、厉行节约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编制方法:按照嵩政办通〔2017〕72号文件要求,人员支出按实际编制,公用支出按定额编制,项目支出通过项目库入库审核,部门预算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逐级上报县财政局进行审核。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
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 17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34人。
离退休人员 23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 22人(含物资公司退休)。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
四、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95.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95.4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95.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5.40万元,上年无结转。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5.40万元(本级财力695.4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五、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95.4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69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40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8.45万元,主要反映部门人员工资及职能运行公用经费的支出,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7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43.48万元,主要反映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的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基本支出645.4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4.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3.74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2018年用于保障经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招商引资及考核工作的经费支出50万元,如开展招商项目洽谈、外出招商推介、招商宣传片制作、招商工作培训,招商引资考核等开支。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2.公务接待费无预算;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编制减少,只保留1辆应急用车,随着物价成本增加,公务用车运行成本也增加,所以预算也相应增加。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10.6万元。
九、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基本支出645.4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13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一)政策性工资调整及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刚性支出增加;
(二)人员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三)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提高,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相应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项目支出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一)县级财力不足,招商引资和投资服务工作经费中减少了“南博会”、“农博会”、“花博会”等会展经费10万元;
(二)压缩了节能减排经费,今年无预算,比上年减5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 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机关运行经费46.9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此次公开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为2017年12月31日情况。
附件2: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