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职教基地管委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以下简称《规定》)和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昆工信通〔2017〕229号)要求,嵩明职教基地管委会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本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等部分组成。
一、 概述
2017年,嵩明职教基地管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系列的规章制度及工作措施。一是结合实际,成立了职教基地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工作流程等具体规定。二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三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四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嵩明职教基地管委会2017年共发布网络电子信息131条。公开和上报的信息,包含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业务、与民众密切相关的区域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等内容。所公开的信息内容、信息公开程序、信息公开时效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主动公开形式:职教基地管委会主要利用网上公开的形式公开信息。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嵩明职教基地管委会2017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嵩明职教基地管委会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而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嵩明职教基地管委会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嵩明职教基地管委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网站公开信息分类不明,有些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等。
二是专业人员业务培训不够,工作停留在基本面,没有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下一步管委会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