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姚兴国同志试用期满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6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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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姚兴国同志试用期满免职的通知
嵩政任〔2018〕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嵩干〔2018〕6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姚兴国同志试用期满,免去省花卉示范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