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王彦春、何磊二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6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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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王彦春、何磊二位同志
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嵩政任〔2018〕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嵩干〔2018〕5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王彦春同志试用期满,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何 磊同志试用期满,任县规划局副局长。
以上二位同志的任职时间从试任职之日起计算。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