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任〔2017〕9号
发布时间:2018-02-05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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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胡旭斌等三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嵩干〔2017〕122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胡旭斌 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王文珍 免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赵华高 免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