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任〔2017〕12号
发布时间:2018-02-05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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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孟竹华等四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嵩干〔2017〕142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孟竹华 任县防震减灾局副局长;
李 旺 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焦 萍 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挂职期满);
储镇基 免去县医疗保险中心主任职务。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