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任〔2017〕4号
发布时间:2018-01-26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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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秦才等六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嵩干〔2017〕46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秦 才同志试用期满,任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满 意同志试用期满,任县司法局杨林司法所所长;
朱玲芳同志试用期满,任县司法局小街司法所所长;
杨俊波同志试用期满,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小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忠花同志试用期满,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牛栏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绍林同志试用期满,任县农林局总农艺师。
以上六位同志的任职时间从试任职之日起计算。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