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任〔2017〕2号
发布时间:2018-01-26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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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晰彬、王彬二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嵩干〔2017〕26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李晰彬 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 彬 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