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任〔2017〕7号
发布时间:2018-01-26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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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徐金凤等八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嵩干〔2017〕90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徐金凤 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白志梅 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高慧琼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县房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庆东 任县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免去县农村社会保险局局长职务;
李 波 任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县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职务;
毕建文 免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赵 晟 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映辉 免去嵩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