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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801-070575 主题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1-26 08:52
名 称: 嵩政任〔2017〕6号
文号: 关键字:

嵩政任〔2017〕6号

发布时间:2018-01-26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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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杨超等九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嵩干〔2017〕85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杨 超同志试用期满,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总值班室主任;

张 文同志试用期满,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烤烟生产办公室)主任;

王自刚同志试用期满,任县农业结构产业化经营和生物资源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杨智瀛同志试用期满,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苏树能同志试用期满,任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李宝明同志试用期满,任县农林局农机监理站站长(副科级);

刘文贵同志试用期满,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高慧琼同志试用期满,任县房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蒋要先同志试用期满,任县司法局牛栏江司法所所长(副科级)。

以上九位同志的任职时间从试任职之日起计算。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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