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要求, 我县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措施抓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知情权为目标,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 规范公开形式 , 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嵩明县人民政府切实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准确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作用,推动《条例》在我县全面、准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规范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公开载体、公开类别;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准确,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权利。
(二)健全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为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我县高度重视,积极完善公开机制,做到及时公开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政府信息。同时重点公开相关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民生工程信息,让民众感受到信息公开的力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全面推进监督考核
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我县制定了关于印发《嵩明县2017年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中国.嵩明”网网站建设和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嵩办通〔2017〕33号),对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网站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各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准确、全面、规范性整改。同时通过深入基层调研等方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形式
按照条例规定范围,我县采用电视、网络、微信、报刊、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利用嵩明县电视台、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微博、微信(悦读嵩明)、嵩明县电子政务网等网络载体将县政府实施的重大项目、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事项进行公开。同时狠抓村务公开及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程序、收费公开,将政务信息公开推向基层,确保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二)公开内容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涉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动态、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及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等信息,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96条,其中:财政资金信息226条,社会服务信息228条,动态信息2886条,重点领域信息908条,县域经济信息172条,要闻信息1451条,其他信息5325条。
2017年县长热线办接办、转办市长热线交办件1419个。“67912345”接受群众来电接受群众来电336个(含接办转办市长热线电话交办207个)。其中,下发交办件14件。接待来访群众98起600余人,收到书面来信2封。县长信箱接收电子邮件47件,接听县长工作电话149个。编辑《嵩明县政府县长热线电话情况通报》11期,《嵩明县政府县长热线电话专报》1期。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了领导信箱、96128政务信息查询链接,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运行工作,并做到有问必答、有件必回。2017年领导信箱收件47件,办理47件,办结率100﹪。2017年全县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共接转54起,所有来电均成功转接,转接成功率100﹪。
政务服务大厅推行“阳光”政务,窗口实行敞开式办公。针对变更的事项、名称制作发放便民服务手册,通过宣传展板、LED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设备, 各窗口积极开展“五公开”活动,公开服务内容、公开办理程序、公开承诺时限、公开审批依据、申报材料、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事人员信息等,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积极主动配合编办,组织各单位梳理、录入行政许可事项及管理服务事项。2017年,全县政务服务系统共接待人民群众咨询29.7万人次,受理接件27.9万件(其中即办件26.77万件,承诺件1.13万件),办结率达到100%;网上服务大厅共计办件1236件(其中:网上接办件178件,大厅接办件1058件),网络办件办结率100%;投资项目网上录入项目合计166个,投资概算达168.27亿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成功交易154个,中标价17.44亿元,资金节约率为4.29%;中介服务交易签约项目57个,中标金额221.956万元,资金节约率26.28%。
2017年制作微信推送3143条,腾讯、新浪微博发布信息3954条。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县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 件,均已办结。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免费提供,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件。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镇(街道)、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重视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时效性不强;二是少数单位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公开的深度、广度和宽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
(二)改进措施
1、 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2、 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加大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和途径力度,在传媒多样性、传递及时性、传播广泛性上下功夫,力求使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
3、 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大对各镇(街道)和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检查力度,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kmsm.gov.cn/ )(备注:原“中国 嵩明网”)信息公开专栏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