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2017年第四批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审核结果公示
嵩明县2017年第四批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嵩明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分配及运营管理方案》等相关规定,现将嵩明县2017年第四批城镇保障性住房(含城镇低收入家庭:原廉租房申请家庭)审核通过的254户申请人情况进行公示,本批公示人员为经相关单位联审后符合条件申请人,其余人员待进一步核实信息后再公示。
公示地点:1.县住建局一楼宣传栏;2.中国嵩明网-保障性住房申请(http://www.kmsm.gov.cn/shfw/);3.嵩明保障房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mxbzf)。
公示期:2017年6月16日—2016年6月22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公示单位举报、投诉。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请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871-67913263
举报地址:嵩明县盟台东路80号(县住建局二楼住房保障科)
附件:1.嵩明县2017年第四批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人通过复审审核公示名单
嵩明县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
嵩明县2017年第四批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人通过复审审核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