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教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及教育部门制定各项有关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实施;
2、统筹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规划,并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3、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领导各中学、中心学校、县直学校的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与教育相关的各项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组织实施全县教育内部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教育方面的综合改革;
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等。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度嵩明县教育局加强对县直各学校党的工作和群团组织管理;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对义务教育的管理,管理和指导全县的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管理和指导全县各类民办教育学校和机构。管理县直 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各乡镇初级中学的校长聘任、教师调配、教育教学业务管理、招生计划安排与监管;责管理县本级教育经费,编制教育经费的预决算,负责对学校及其他教育单位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按管理权限负责教育资金的审计工作; 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学校特别是乡镇一级学校的基本建设、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组织协调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所属学校的国有资产;统筹规划教育行政干部的配备和师资队伍的建设,按规定召开教师招聘选拔工作;组织2016年度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师资格的申报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县推广普通话工作; 代县政府管理教育督导室,拟订实施全县教育督导计划、制度、评估 指标体系;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执行教育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开展 全县办学水平评估,完成省、市教育督导任务,并根据全县实际有重点地开展专项督导;负责嵩明县2016年度教育事业统计调查、教育经费统计;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的保卫、安全、稳定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治理好校园周边环境,及时妥善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教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既嵩明县教育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教育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教育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3941.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41.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 万元,占总收入的XX%;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教育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793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8.93万元,占总支出的61.73%;项目支出3036.75万元,占总支出的38.27%。与上年对比出现增长,主要原因分析为2016年出现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开支大幅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教育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98.93万元。与上年对比存在增长,主要原因为2016年工资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0.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4.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教育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36.7万元。与上年对比存在一定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支出增加。具体来说,2016年用于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支出2996.7万元,主要为改善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为2016年工资增长。
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教育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0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2%。与上年对比支出出现增长,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均出现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教育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5万元,下降7.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万元,增长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万元,下降7.6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在公务用车上,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减少用车支出,完善用车手续;在公务接待上做到降成本,提效率。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占22.58%;公务接待费支出24万元,占77.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教育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教育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4万元,与上年对比出现增长,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办公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工作支出。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嵩明县教育系统采购主要采取询价采购的形式,采购内容主要为学校办公用品、课桌椅及教学设备等。教育局本级采购经费来源主要为办公费、高中学校及县直机关幼儿园采购经费来源为非税收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购经费来源主要公用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嵩明县教育系统采购主要采取询价采购的形式,采购内容主要为学校办公用品、课桌椅及教学设备等。教育局本级采购经费来源主要为办公费、高中学校及县直机关幼儿园采购经费来源为非税收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购经费来源主要公用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0.嵩明县教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