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是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单位,负责全县公路的大、中修及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辖区内1153公里(其中县道154.586公里,乡道576.4公里,村道336.167公里)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主要职责是:
1、 提出全县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2、 负责全县农村管理的日常养护、大中修工程、绿化美化工程的管理工作;
3、 指导、督促、检查、考评各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4、 监督、检查和考核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5、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加强管理养护,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2、 重视桥涵管护,确保安全畅通;
3、 严格农村公路养护队伍准入条件选择;
4、 强化管理,提高内业管理水平;
5、 重视路况调查,确保数据准确;
6、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安全度汛应急预案;
7、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各种制度、措施,确保交通行业的安全稳定;
8、 强化绿化护管,提高绿化档次。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单位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事业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单位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女职工2人,男职工1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6年度收入合计20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5.8万元,主要原因年内增加工资等收入。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6年度支出合计2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5.8万元,主要原因年内增加工资等收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8万元,主要原因原因年内增加工资等收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
(二)项目支出情况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无项目支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8万元,主要原因年内增加工资等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
3. 住房保障支出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减少0.03万元,下降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1.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压缩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占95%;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单位运行经费支出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压缩开支。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2017年9月30日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6年结算信息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