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中共嵩明县委关于印发《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嵩明县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嵩通〔2002〕36号)的通知规定,嵩明县纪委监察局有如下工作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负责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参加县直各党(工)委、县直各局总支(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行政监察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以及省、室、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全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
3.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监察、控告,受理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负责检查和处理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违纪党员的处分,或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可以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的重要或复查的案件。
4.受理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正副职领导干部、各乡镇政府及其正副职领导干部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领导干部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5.对全县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做好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
6.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为县委、县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依据,并制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
7.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文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纠正的意见或建议。
8.会同全县机关各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考核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人选;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对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各部门的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干部职务的任免。
9.协助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及其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0.承办县委、县x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安排的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坚守职责定位,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挺纪在前,逐步形成监督执纪新格局;抓常抓长纠“四风”,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坚持严字当头,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无下及决算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0 人,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5人。
内设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部、宣传部、案管室、案审室、信访室、纪检室等业务科室。设置四个派驻纪工委.
车辆编制数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纪委2016年度收入合计796.98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6.98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财政拨款收入796.9801万元与上年同期决算数664.2875万元对比,增加132.6926万元,上升19.9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人员调动增加;二是工资调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纪委2016年度支出合计796.9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6.980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32.692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工作人员调动增加;二是工资调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县纪委监察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6.98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2.692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工作人员调动增加;二是工资调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县纪委监察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变动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6.98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2.692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工作人员调动增加;二是工资调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0.13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60996万元,支出决算为33.609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112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112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49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68万元,下降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056万元,下降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748万元,下降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111286万元,占60%;公务接待费支出13.4971万元,占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1112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占支出的0%,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111286万元,占支出的100%。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公车改革前5辆,公车改革后3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497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497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调研、督察、廉政文化建设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购置电脑等办公用品。
六、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府采购】 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批复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