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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709-56968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9-30 10:45
名 称: 中共嵩明县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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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嵩明县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30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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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嵩明县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委老干部局是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局机关属行政管理机构,执行行政会计制度,是县委主管全县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职能部门,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组织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全县离休和副县级(含享受待遇)以上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2)参与制定我县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具体实施办法、细则。

(3)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贯彻离退休干部“八项”制度,抓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支部建设,切实从政治上关心老干部。

(4)协调、督促各单位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确保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正常运转,并针对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5)组织、引导老干部积极参与全县的经济社会建设,总结推广老干部发挥作用的先进事迹和经验。

(6)负责对全县老干部工作进行调研,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掌握老干部的思想和愿望,结合形势要求,提出改进意见和办法,报县委、县政府决策。

(7)认真贯彻离休干部异地安置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异地安置工作和服务管理工作。

(8)组织开展老干部政治生日礼仪活动。

(9)对老干部丧事和善后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并参与丧事活动。

(10)建设管理好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县老年大学。

(11)负责干部保健工作。

(12)负责接待处理全县离休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

(13)指导和督促各单位抓好离退休干部“四就近”工作,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好离休干部助老员工作。

(14)做好老干部工作的的宣传报道、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编辑好《老干部工作简讯》,办好《老干部生活》、《夕阳增辉》两本刊物。

(15)加强老干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16)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委老干部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暨老干部工作会议会精神,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题,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引导和激励全县离退休干部为推动嵩明加快融入昆明大都市,建设宜居宜业新辅城,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传播了正能量,全县老干部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2016年,全局在职在编6人,其中行政3人,参公管理2人,工勤1人。负责做好全县离休和副县级(含享受待遇)以上退休干部共计278人的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建强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这三个载体,积极为老干部学习活动构建平台,为离退休老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正常化、科学化创造条件。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委老干部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21.56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68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21.5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7万元,占总支出的43%;项目支出12.2万元,占总支出的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老干部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7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5月从杨林镇调入一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028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老干部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物价上升,组织老干部开展活动成本高,次数多。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组织全县离休及副县以上退休干部开展学习活动,参观考察,保健及节日慰问等,落实老干部的生活和政治待遇,让老干部满意,让党委政府放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3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83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预算的9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5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领导重视,严格把控。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1万元,下降4%。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万元,占42%;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占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服务老干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老干部慰问走访,接待来访老干部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委老干部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318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5月由杨林镇调入一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人员工资等,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各行业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所属事业单位从事咨询服务等专业业务取得的收入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八)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016年决算公开 附件


中共嵩明县委老干部局

2017年9月29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