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服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政务服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成立于 2008年5月,是县委、县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场所,下同)的建设。根据嵩明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相关部门推动和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县政府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三)建立联合审批制度,负责组织和协调需要几个部门“窗口”联合办理的审批事项,以及上报市级有关部门审批事项的工作。
(四)负责完善各“窗口”的办公条件,优化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环境,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五)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各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各“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考评、考核。
(六)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对外宣传与联系,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对外影响力、吸引力。
(七)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协调政务服务中心与各部门间的计算机联网,做好局机关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送政务服务的有关信息资料。
(八)指导、协调督查县属分中心相关工作;指导、督查各园区及各镇为民服务中心的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人员设置情况
1、机构情况。县政务服务局机构规格正科级,下属的交易中心成立于2012年9月,机构规格副科级,属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服务科、监管科,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人员经费、项目支出情况并入县政务服务局。
2、人员情况。核定行政编制5名,工勤1名,事业编制8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共13名。包括行政6名,工勤2名,事业5名。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投资审批中介服务超市如期建成并投入使用。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部门行政审批行为,建设公开选取投资审批中介服务的统一平台,嵩明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于2016年5月底建成,6月初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共发布采购公告49个,摇号26个,竞价+摇号23个,签约合同41个。
(二)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健康有序运行。为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政务查询、投诉建议、效能监察”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咨询、申报、预审、办理、查询、结果反馈和监督问效等“一条龙”管理,构建横向到部门,纵向连接省、市、县的三级网上审批服务平台。2015年7月,我县顺利完成网上大厅建设工作正式上线运行,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在网上大厅办理。2016年1-10月,网上服务大厅系统办件1159件,办结率100%。
(三)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根据《关于开展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梳理相关工作通知》(滇中办通[2015]148号)的工作要求,2015年11月我局及时同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对接,对县政府部门有权开展的投资项目进行了目录化梳理,紧紧围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中介服务等三个目录进行了梳理、录入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先选择项目类型和审核备目录,获得项目编码后再审批的流程开展项目审批工作。2016年1-10月,嵩明县投资项目审批系统受理事项209件,办理205件,办结率98%。
(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县政务服务中心紧紧围绕“高效、便民、规范、廉洁”的服务宗旨,努力提升中心管理服务水平和窗口审批服务质量。一是完善了中心考勤、领导带班巡查、片长巡查等制度,把日常查岗、请假、考勤等情况与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每季度定期向派驻单位通报窗口人员考勤情况。二是在县政府分管领导的关心和进驻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多方筹措资金为窗口工件人员购置了服装,实现了上班期间统一着装。三是在服务大厅窗口坚持文明用语,实行亮牌服务,并设立了导办员,局机关和服务窗口全体干部职工一律挂牌上岗;安装并启用服务满意测评器,把窗口的服务置于上级部门及办事群众的监督之下。四是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五是开展季度或年度“服务明星”评选工作,目前共评选出季度服务明星16名,通过考核评比,提高窗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为群众服务的热情,在中心营造比服务、讲奉献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五)机构职能整合到位,工作衔接有序开展。
一是顺应机构改革形势做好工作衔接。2016年4月,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嵩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嵩发[2016]4号)精神和县编委《关于调整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嵩编〔2016〕3号)文件精神,县监管办的人员及工作职能从县纪委监察局整合到县政务服务局,保证了各项工作无缝对接、有序开展。二是今年以来,监管办共备案招标项目111个,完成开评标监督110个。招标项目拦标价总额7.44亿元,交易总额8.11亿元,共节约资金0.67亿元,节约率8.26%。共接待各单位来人来电咨询60件,书面回复县政府办关于招投标业务方面的咨询意见18件次。三是多措并举完成公选入围服务商履约诚信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截至5月中旬,已顺利完成194笔入围保证金本息共计6494万元的退还工作。四是监管办和交易中心密切配合,在全县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招标中提前介入、主动参与、出谋划策,充分发挥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五是严格监管执法,及时发现纠正和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依法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案件3起,分别对5家涉案企业及2名涉案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进一步优化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份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含增减)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1821672元。其中:财政拨款1821672元,占总收入的100%。与2015年相比,增加了315782元,同比增加20.8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2人,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含增减)情况
2016年支出合计1821672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了315782元,同比增加20.8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2人,工资增加。
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政务服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政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167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政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5113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同比下降2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同比下降6.3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压缩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52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1183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5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95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政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3118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务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我局购置相关办公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全年固定资产未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⑴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⑵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⑶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⑷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⑸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6)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