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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709-039855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9-30 16:02
名 称: 嵩明县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 审计局 年度 决算 公开

嵩明县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30 16:02
字号:[ 大 中 小 ]


第一部分 审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审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审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拟定和完善有关政策、规章、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议。

(2)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依法按程序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 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 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

3. 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它财政收支。

4. 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5)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管理措施情况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深化财政资金审计,保障资金使用安全。继续坚持“揭露问题、评价总体、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财政审计思路,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部门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重点查找资金使用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奢侈浪费行为,确保辖区经济健康稳定运行。扩大财政审计的范围,切实加强对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资金监管,努力扩大财政审计的内涵和外延,为领导科学决策,部门科学规范提供依据。

二是加强民生资金审计,促进惠民政策落实。将民生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和资金投入的平衡性纳入专项资金的监管重点。重点关注社保、保障性住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及民生项目的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力促勤政廉政建设。继续探索构建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体系,紧扣“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条线,真实客观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坚持领导干部离任和任中审计相结合,从领导的资金监管意识、资金审批责任和资金运作能力入手,深化对领导干部经济决策科学性、效益性的分析,科学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为科学管理领导干部提供参考。

四是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继续稳步推进工程绩效审计,侧重前移审计监督关口,实施源头把关,有效提高政府投资工程的效益性。高度关注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工作,科学推进项目建设。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力打造“放心工程、廉洁工程。”

五是按时完成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任务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审计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没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嵩明县审计局,我局为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机关工勤1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退休人员3人。在编车辆2辆,目前车改封存中。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审计局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万元,占总收入的88.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3万元,占总收入的11.3%。与上年对比增加72万元,主要原因年内增加工资等收入。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审计局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72万元,主要原因年内调整增加工资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涉及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项目经费并入决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审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审计局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与上年对比增加38万元,主要原因年内调整增加工资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

3. 住房保障支出13.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审计局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94万元,下降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4万元,下降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变化。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压缩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审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审计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审计局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9万元,主要原因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与审计工作相关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 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4.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服务管理(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和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 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嵩明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1-1至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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