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嵩明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主管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保护与合理利用以及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测绘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
我局积极组织收入,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土地经营工作,积极筹措土地经营资金,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2016年共收缴土地出让基金收入7.0103亿元,促进了城市土地经营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为本级财政积累了资金,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有力地推动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也为我县国土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 部门基本情况
1、 机构情况。(1)行政机构一个,行政编制14人,实有人员10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为3名,实有人员3名。(2)参公管理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5个(并入国土局核算),分别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嵩阳国土所、杨林国土所、小街国土所、牛栏江国土所。单位编制分别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编制8人、嵩阳国土所编制9人(嵩阳镇5人、杨桥乡4人合并计算)、杨林国土所编制5人、小街国土所编制5人、牛栏江国土所编制7人(四营乡4人、小新街乡3人合并计算),共计34人。实有人员31人。(3)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2个(并入国土局核算),分别为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制6人,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编制3人,共计9人。实有人员5人。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嵩明县国土资源局人员编制总数为60名,2016年12月31日实有人员49人。上年末60人,本年减少15人,主要是县土储中心单列减少8人,当年调出3人,退休3人,辞职1人。增加4人,即调入2人,招录2人本年末实有职工49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7665.42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64.6662万元,占总收入的3.28%;基金预算(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6100.7629万元,占总收入的96.72%。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长25165.017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债券转债资金(代县征迁办报表)当年安排收入增加17000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055.0176万元。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增加收入110万元。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52708.05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年度支出1602.7322万元,占总支出的3%;基金预算(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105.3214万元,占总支出的97%。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7735.8386万元,主要原因(1)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本年度支出增加10788.2872万元,含4594.5785万元上年结转本年安排支出;(2)政府债券转债资金(代县征迁办报表)当年安排支出17000万元,已经拨付工程实施单位,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详见县征迁办公室账务。(3)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52.4486万元,主要原因是土储中心人员单列减少及调出减少11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2.732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94%。(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减少52.4486万元,主要原因是土储中心人员单列减少及调出减少11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低丘缓坡项目经费)支出1000万元,占总支出的2%。
2、 基金预算支出51105.3214万元,占总支出的97%。其中(1)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本年度支出33656.6414万元;(2)政府债券转债资金(代县征迁办报表)当年安排支出17000万元;(3)土地整理支出426.68万元;(4)其他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地灾治理支出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788.2798万元,主要原因是(1)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本年度支出增加10358.6072万元,含4594.5785万元上年结转本年安排支出;(2)政府债券转债资金(代县征迁办报表)当年境加安排支出17000万元,已经拨付工程实施单位,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详见县征迁办公室账务。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本年度支出1602.7322万元,占总支出的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支出602.7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1%;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39%。主要用于低丘缓坡项目工作开展。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XX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万元,完成预算的XX%。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XX%;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预算的XX%;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94万元,完成预算的XX%。无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故不能说明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XX%;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7万元,占20%;公务接待费支出9.94万元,占8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XX个,累计XX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XX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土地执法监察和地灾巡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9.9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9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管理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2.7322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4.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06%;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78.02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94%。(相关使用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我局所需的固定资产,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配置。我局的政府采购主要是办公设备的采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上报政府、县财政进行采购审批,然后按照采购批复统一组织采购,并负责办理领用手续。
(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4. 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5. 预算管理是指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6. 预算编制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定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是预算法必须规范的主要内容。预算编制应当遵守国家编制预算的原则,按照编制办法和程序进行。对此,我国《预算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7.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2017年9月29日
附件1:

附件2:

2017年9月29日
2016年决算检查补充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