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嵩明县残联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全县性残疾人事业团体。
1、 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法规,发挥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履行应尽的义务。
3、 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 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 组织开展为残疾人事业的募捐活动。
6、 承担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 承担县政府和市残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县残联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之下,在上级残联和县财政的大力支持下 ,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为全县残疾人改造危房投入资金25万元,使这一部分残疾人的房子有了很大的改善。
2. 为全县残疾人就业培训投入资金32万元,安排残疾人就业35多人。
3. 发放残疾人托养经费10万元,残疾人扶贫15万元,残疾人创业10余万元,无障碍改造10余万元;残疾人康复16万元,大中专生特教学生补助10多万元,残疾人节日慰问10多万元,联络员补助10万元;残疾人专项调查10余万元等等。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残联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残联2016年度收入合计2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7万元,占总收入的62%;上级补助收入99.3万元,占总收入的3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残联2016年度支出合计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万元,占总支出的37%;项目支出164万元,占总支出的6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残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残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残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95%。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减少0.1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1万元,下降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占95%。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为残疾人服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