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政协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县政协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县政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主要职能是各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全县事务、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
政治协商 是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民主监督 是对全县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参政议政 是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嵩明县政协隶属于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县政协内设六委一室,即:办公室、经济科技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工作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资源工作委员会。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紧紧围绕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嵩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全会、常委会、主席会、专题协商会、情况通报会、政协工作联席会等形式,认真搞好民主协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建言献策。2016年,县政协常委会将组织委员召开3次情况通报会、2次政协工作联席会,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政协常委会、主席办公会和主席会议。专委会将组织对口联系的委员开展5次协商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政协2016年年末实有人员44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在职在编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5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825.02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5.02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40万元,占总收入的4.8%。总收入比上年增加157.3956万元,增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工资调增。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865.0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4604万元,占总支出的6.4%%;项目支出56.2000万元,占总支出的6.4%%;与上年对比增23.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2人,工资增加,专题调研课题增加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政协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5.02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6%,主要原因分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政协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主要原因分析:委员人数减少,文资料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政协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7.66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与上年对比增加4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2人,工资增加,专题调研课题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7.66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主要用于委员视察、民主监督、专题调研。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政协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2.29万元,完成预算的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车改后,车辆减少,出车次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9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291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91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县政协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政协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0700万元,比上年增加22.780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2人,工资增加,专题调研课题增加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情况通报会、政协工作联席会,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政协常委会、主席办公会和主席会议。专委会将组织对口联系的委员开展5次协商活动。。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县政协2016年无政府采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政协事务是指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过程中所开展的民主监督、专题调研、民主评议等工作。
6.委员视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项政治活动。委员视察工作是指人民政协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组织委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对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进行巡视察看,资政建言,反映社情民意,开展民主监督。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就是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
8.住房保障收入: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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