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重要规划,及时掌握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
(4)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5)负责全县伤亡事故的报告和统计工作,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6)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7)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煤矿除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除外)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发证工作,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煤矿除外)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8)对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工作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检查;
(9)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10)研究拟定全县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1)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狠抓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网格化建设,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年安全形势平稳。同时,全面实现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相关工作的顺利完成,共向上争取资金400万元、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发布重要信息60条,全局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 嵩明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说明:根据《嵩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嵩明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的批复》(嵩编〔2012〕9号)文件, 2012年7月12日成立,为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执法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等。经费与县安全监管局共用,未单独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
无离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35935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93573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无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1.8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发生了变动,2016年底比2015年底人员增加1人;二是为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2016年财政拨入省局下达企业隐患治理资金60万元,省级安全生产转移工作经费4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3593573元。其中:基本支出3593573元,占总支出的100%;无项目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9.84%,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因工资改革而引起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拨入省局下达企业隐患治理资金60万元,省级安全生产转移工作经费4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9357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9.84%,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因工资改革而引起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拨入省局下达企业隐患治理资金60万元,省级安全生产转移工作经费4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9.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57%,其中,政府采购支出61900元,占基本支出的1.72%。
(二)无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35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9.84%,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因工资改革而引起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拨入省局下达企业隐患治理资金60万元,省级安全生产转移工作经费4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935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安全监管监察专项、住房改革等支出;
2.无外交(类)支出;
3.无国防(类)支出;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88575.27元,完成预算的88.57%。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852.27元,完成预算的40.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723元,完成预算的47.7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履行节约,降低接待标准及次数,提倡绿色出行。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9180.6元,下降30.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6525.6元,下降4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55元,下降5.2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履行节约,降低接待标准及次数,提倡绿色出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852.27元,占46.12%;公务接待费支出47723元,占53.88%。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852.27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852.2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对非煤矿山、煤矿、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省市培训开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72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723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安委办督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安全监管监察专项:主要指用于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应急能力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建设、网格化建设、事故调查等经费支出。
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9日

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1

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2

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3





[PF0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财决批复05表)

[PF0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财决批复06表)

[PF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财决批复07表)

[PF08]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财决批复08表)







[GK0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GK0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