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畜牧兽医局 2016 年度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部门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2016年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部门决算中。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 嵩明县畜牧兽医局是嵩明县农林局下属挂牌事业单位,其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畜牧业及动物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县畜牧业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治、检疫监督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行业发展的重大措施及推广项目;负责组织全县畜禽品种、畜牧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负责全县畜牧科技推广和科技示范;负责全县畜禽商品基地建设及产业化发展工作。
2、 拟定全县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计划,承办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和管理动物防疫、检疫及防疫监督工作;负责全县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和饲料产品标准的审批上报和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工作。其主要下设嵩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嵩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嵩明县畜牧技术推广站三个站所。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嵩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工作
1. 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规划、管理、指导、协调;
2. 依法行使《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审批权、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
3. 依法实施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动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屠宰、流通等环节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兽药、饲料进行监督管理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 负责动物养殖、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流通、动物诊疗、隔离、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督工作。
5. 负责全县动物诊疗机构、官方兽医、执业兽医、检疫员的管理;
6. 负责全县检疫监督执法的证、照、章、标志使用及监督和动物卫生监督信息报告与动物产品溯源工作;
7. 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对染疫动物扑杀工作进行监督;
二)嵩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工作
1. 负责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全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监测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2. 承担全县动物防疫和疫病处置工作;
3. 负责动物疫病的监测、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动物疫情预警、预报、认定和报告等工作;
4. 负责对发生动物疫情后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划定、封锁、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的实施;
5. 负责防疫、免疫知识的宣传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
三)嵩明县畜牧技术推广站主要工作
1. 负责宣传贯彻《畜牧法》、《草原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及国家发展畜牧业有关法规政策;
2. 制订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及全县畜牧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3. 承担全县畜牧技术引进、实验、示范及推广,提供技术信息服务;
4. 依法做好种畜禽及畜禽生产环境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种质资源的保护和推广利用;
5. 负责对畜牧业生产信息预警监测及草畜平衡监督管理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当年总收入7293259元,其中:人员经费收入4375459元,比上年增加633631元,占总收入的60%;项目收入2917800元,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1648300元,占总收入的40%。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当年总支出7293259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375459元,比上年增加633631元,占总支出的60%;项目支出2917800元,项目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648300元,占总支出的40%。2016年度基本支出增加633631元,项目支出减少1648300元。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基本支出增加,项目减少3个,项目经费减少1648300元,项目支出减少。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为7293259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4375459元,占总支出的60%,项目支出2917800元,占总支出的40%。基本支出中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305534元,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563763元,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276305元,住房保障支出229857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4165861元,占基本支出的95.21%,公用经费支出209598元,占基本支出的4.79%,人员经费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2592190元,占人员经费支出的62.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73671元,占人员经费支出的37.78%;公用经费支出209598元,其中办公费支出81626元,占公用经费支出的38.94%,公务接待费支出17738元,占公用经费支出的8.4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590.6元,占公用经费支出的6.96%,水电费支出17792元,占公用经费支出的8.49%,工会经费及福利费支出6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的28.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项目支出2917800元,其中:畜牧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430000元,重大动物疫病控制支出300100元,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支出300000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1387700元,其他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支出5000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费14人共33600元,其中报刊费5260元,水电费9200,办公用品购置费4650元,电话费2460元,办公设备维护费8545元,其他3485元。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6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 无害化处理:指对死亡动物采取焚烧、深埋、销毁等不影响周围环境而进行的一系列强制处理。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590.6元,比上年15847元减少1256.4元,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运行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17738元,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458人,比上年支出22974元减少支出5236元,原因是接待人数减少,接待经费也减少。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 机构人员情况:年初在职在编人员28人,退休人员24人,遗嘱2人;年末在职在编人员26人,退休人员22人,遗嘱2人,减少原因是在职人员调离,退休人员病故。
2、 车辆情况:年初有车辆5辆,年末有3辆,原因是报废减少车辆2辆。
做好地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助于促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助于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民主理财,推进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嵩明县畜牧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