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张贵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苗族等少数民族扶贫工作的力度”的提案,已经县政府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苗族主要分布在西山村委会的桃花庵、磨石箐、大湾小组,匡郎村委会的陡山、撒水、姚李平地、大箐小组,荒田村委会的马鞍山、大火地小组。目前大部分村组已解决人畜饮水问题。
二、建议办理情况
收到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 2017年5月8日,我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您进行面商,就近年来人饮工作向您进行通报。嵩明县水务局根据中央关于提高农村饮水保障率的相关要求,切实解决好人口相对集中的村组的人饮问题,近年来,我们为苗族村人畜饮水做了以下工作:一是2015年争取资金16.1万元解决西山村委会桃花庵、磨石箐、大湾的人饮问题,其中桃花庵6.69万元、磨石箐3.14万元、大湾6.27万元。二是2013年争取115.22万元解决匡郎村委会陡山、撒水、姚李平地、大箐的人畜饮水问题。三是2007年争取30.75万元荒田村委会马鞍山、大火地人畜饮水问题。
对于苗族群众较为分散的村组采取小水窖的方式解决他们的人畜饮水问题。嵩明县水务局2012—2015年共建成小水窖5782个,建成的“爱心水窖”解决了山区、半山区17591人的饮水困难,增加了12750.5亩的农业灌溉面积。其中,涉及苗族的西山、匡郎、荒田等村委会共建成“爱心水窖”106个,投入48万元,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作用显著。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关注苗族群众的人畜饮水问题, 积极督促西山村委会、匡郎村委会、荒田村委会按照《嵩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施细》要求,做好苗族村小组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收好水费,确保工程长期运行。
感谢您对水利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嵩明县水务局
2017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