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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709-038621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9-19 15:18
名 称: 关于县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嵩水字〔2017〕56号 关键字:

关于县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9-19 15:18
字号:[ ]

崔同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贾河及西玉龙河水利工程建设”的建议,已经县政府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老贾河及西玉龙河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列入嵩明县大型灌区2014年度和2015年度两期工程进行实施,并分别与2015年、2016年顺利完工。当时,部分河段由于当地村、组未能协调土地、补偿等原因未进行防渗支砌,西玉龙河200米、老贾河300米即属于此范围。

二、建议办理情况

接到建议后,4月27日,我局分管领导、水管站站长、相关技术人员与您一起到实地察看,并于5月30日、6月16日两次与您进行沟通,并将有关情况对您进行通报。其中西玉龙河部分未覆盖河道已列入今年大灌历年结余资金,目前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省级相关部门评审,评审通过后即可进行开工建设,嵩明大型灌区历年结余资金项目概算总投资3758万元;老贾河300米未防渗支砌地段因征占地补偿、工程投资较大等原因,暂不实施防渗支砌工程,并得到您的谅解。

面商过程中您提出因2015年度灌区工程建设影响了老城新闸塘涵洞出流,我局工作人员与您一起到新闸塘察看,新闸塘涵洞近20年当地村、组未组织进行清淤,因泥沙淤积而无法进行正常出流。根据嵩县人民政府、县抗旱防洪指挥部相关文件要求,清淤除障按属地负责原则,由当地镇(街道)、村(居委会)、组负责本辖区内清淤除障具体事宜。鉴于新闸塘涵洞的清淤程度较重,经研究,县水务局争取从小农水项目向上申请给予适当的补助,由老城村委会自行组织尽快进行清淤,确保今年汛期安全。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加快大灌历年结余资金工程前期工作,确保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预计6月底前完成审批工作,7月底完成招投标工作,招标完成后结合各条沟渠的防洪度汛方案积极开展建设工作。同时,加强督查老城新闸塘涵洞清淤工作,督促村委会做好资料整编和验收工作。工程完工后我局将对工程进行核验,同时根据完成情况给予拨付补助。

感谢您对水利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嵩明县水务局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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