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9-14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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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明英并养和委员:
您们在政协嵩明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佛教文化规范建设发展以充实加强嵩明文旅发展的建议” 的提案已交由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佛教文化是中国重要的传统文化之一,佛教文化同中国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融合发展,最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给中国人的宗教信仰、哲学观念、文学艺术、礼仪习俗等留下了深刻影响。所以,发展与保护好佛教文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
二、 随着假日旅游和休闲旅游业的大力发展,佛教文化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休闲旅游产业在不断发展,为旅游经济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嵩明人杰地灵,八大古寺源远流芳,佛教文化底蕴丰富,打造嵩明佛教文化休闲旅游对提高嵩明知名度和发展嵩明旅游产业具有现实意义。
三、 宗教场所是信教群众乐度宗教生活的地方,不能改变性质作为旅游打造,不能搞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佛教文化旅游要与宗教活动场所区分开来,打造独立的佛教文化休闲旅游园。加强佛教文化规范建设,推动嵩明文化旅游发展,政府支持仁人志士为嵩明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嵩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