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嵩明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
马建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嵩明伊斯兰公墓”的第53号提案,已交由县民宗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支持和对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的关心!
回族是我县信仰伊斯兰教的主要民族,也是我县人口最多的世居少数民族。据统计,到2016年底我县回族常住人口总数达1.59万人(其中城镇非农户口回族居民人口1427人),占全县少数民族总人口数的68%。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步伐的加快,我县城镇非农户口回族居民人口数量呈快速增加之势,人口老龄化趋势所至的老年人比例也正逐渐增大,规划建设嵩明县回族公墓已成为全县非农户口回族等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群众的强烈诉求,也是我县推进改革发展必然面对和必须解决的问题之一。为此,县民宗局联系山脚社区居委会,分别在该社区的雷打坑村大青山(地名)和麦冲村大包包(地名),就嵩明县回族公墓用地选址进行初步查看,并向县人民政府专题上报了关于规划建设嵩明县回族公墓的请示。嵩明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在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民生,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起得了显著成效。规划建设嵩明县回族公墓,是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化和推进。有近年来我县在殡葬改革方面起得的桌著成效和扎实的群众思想基础,以及在殡葬改革中获得的丰富成功经验,启动实施嵩明县回族公墓规划建设,必定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共同努力下,在全县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顺利实现。
今后,县民宗局将继续把推动嵩明县回族公墓规划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配合县规划、民政、住建、土地、环保、农林、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项目调研、选址、地勘、测设、环评、制定征地和投资方案、编制规划等各项基础性工作,为推进嵩明县回族公墓早日规划建设不懈努力。
嵩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