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9-14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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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建勇并蒋文富、杨矶法、姚重麟、吴明英等委员:
您们在政协嵩明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请党委政府落实国家五部委、省委6.15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 的提案已交由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对特困公民因特殊原因导致家庭困难造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而实行的一项救助措施。目前,嵩明县现行最低生活保障分为三个等级,即:每月为165元—230元—295元,按照政策严格执行。
二、 当然,我县宗教教职人员一直以来积极引导和教育信教群众高举爱国爱教旗帜,热心服务群众,努力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统战部民宗局已积极开展工作调研,掌握周边县区的落实情况,形成《关于妥善解决我县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请示》报县委,建议县委县政府以生活补助的形式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此项工作我们一直与相关单位和领导对接、汇报,争取早日落实。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嵩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