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林局县发改局关于县人大第十六届一次会议第97号建议的答复
苏庆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嵩阳街道西山迁村并点资金补助的建议,已经县政府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嵩阳街道西山社区居委会磨石箐、大湾、桃花庵三个苗族村民小组属“十一五”省立项扶持贫困村委会的自然村,“十二五”仍为省立项扶持贫困村委会的自然村。位于嵩明县西部,距离村委会5公里,距离嵩阳街道街道办15公里。海拔2215米,年平均气温16.4℃,年降水量548.8毫米。属嵩明县民族边远山区贫困村。由于民族习性和历史的原因,三个村深居山谷峡槽中,村子依山而建,居住分散,每个村绵延近1公里,交通闭塞,土壤薄脊,有多处地质灾害点,山体滑坡随时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群众生产生活十分艰难,只有整体搬迁,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群众脱贫。
为彻底解决磨石箐、大湾、桃花庵三个自然村特困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按照省、市易地开发扶贫相关政策和要求,结合嵩明实际,县政府抽调扶贫、发改、城建、水务、交通、土地、电力、卫生、教育、科技等县级相关部门业务技术骨干,组成易地开发项目规划研究组,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扶贫开发、搬迁、生态建设并举,确保安置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基本原则,在对迁出点、迁入点实际踏勘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安置点实际情况,由嵩阳街道办聘请“十四冶建设云南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按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对磨石箐、大湾、桃花庵三个苗族村安置点的住房、水、电、路、基本农田地等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统一科学规划,测设和预算投资,确定安置点的具体建设项目内容,将三个村作为我县迁村并点的试点。结合西山民族旅游小镇开发,我县将西山村委会作为我县扶贫开发行政重点村打造,确定因丧失基本生存条件急需搬迁的嵩阳街道西山村委会磨石箐、大湾、桃花庵村为2012-2013年度省易地扶贫开发项目村,3个自然村共需搬迁安置85户284人,安置在大湾村旁的平坡山。2012-2013年度易地扶贫安置点工程项目,项目点56亩,概算总投资5023万元,县扶贫办已于2012年将西山列入易地扶贫搬迁点,投资284万,并已由我县发改局立项批复。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嵩明县嵩阳街道西山社区居委会自然资源丰富,人文文化和民族文化具有代表性,近年来县扶贫办通过整村推进、易地搬迁、小额信贷、产业扶贫为重点的各类扶贫开发项目,使居住边、远、散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为进一步改变农村面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在嵩阳街道依托西山社区为重点,围绕周边几个居委会,形成一个生态、休闲旅游开发的建设中,县扶贫办将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进一步整合力量,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组织实施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就业促进等工作,全面带动和推进西山片区的扶贫开发工作。
三、 下步工作方向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维护稳定,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改善人居环境,为有序搬迁奠定基础;二是以西山社区为重点,围绕周边几个居委会,形成一个生态、休闲旅游开发,组织实施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就业促进等工作,全面带动和推进西山片区的扶贫开发工作;三是报项目带资金解决后续的问题,逐步解决缺口资金的问题;四是建立脱贫攻坚资金县级整合机制,并在工作中积极协调县级挂联单位整合资源,合力攻坚,搭建资源整合的平台,县扶贫办充分发挥引领和带动的作用,在实施扶贫项目的同时,带动挂联单位积极参与扶贫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产业扶贫的力度,也能达到整合资源的目的。
嵩明县农林局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6月19日




